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為人師表,師德高尚,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工作責任感,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2、具備相應學歷(小學教師必須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教師必須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備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4、在農村工作滿兩個聘期(6年,計算時間以簽訂的聘用合同時間為準,截至2016年8月),堅持在教學一線任教的教師;
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選聘:(1)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的;(2)近三年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紀律處分未解除的;(3)近三年師德考核不合格的;(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