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6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并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3、成績發(fā)布:筆試成績將在常州市金壇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上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錄查詢。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總分的50%。
(二)資格復審
1、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面試人選,若該崗位筆試合格人數(shù)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2、在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在常州市金壇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上公布。
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9月19日—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資格復審地點:常州市金壇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東門大街67號)。
3、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下列材料(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畢業(yè)證書(相應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相應學位證書)、戶口簿和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
(2)屬于留學歸國人員的,另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5)報考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的崗位,另需攜帶所在縣(市、區(qū))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的相關證明;
(6)上述證件及資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7)資格復審合格,現(xiàn)場繳納面試費100元,取得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出現(xiàn)面試人選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2、面試時間和地點:網(wǎng)上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面試總分的50%,如果該崗位沒有形成競爭,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面試總分的60%。
(四)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shù)。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如綜合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