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每個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按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于《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的通知》(豫教資辦〔2010〕8號)標準組織實施。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由報考人員個人負擔。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按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
考察按照有關規(guī)定,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因個人原因自動放棄的,可以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