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劍川縣2012年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公告(第一號)
來源:劍川縣黨建網(wǎng) 閱讀:6349 次 日期:2012-03-18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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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省第九次黨代會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加大培養(yǎng)選拔優(yōu)秀年輕干部力度,廣開視野選拔人才,促進各類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更好地適應劍川縣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需要。經研究,決定在劍川縣范圍內開展競爭性選拔7名副科級優(yōu)秀年輕領導干部?,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爭性選拔的職位、職位要求、選拔范圍

(一)競爭性選拔職位

1、共青團劍川縣委副書記1名(副科級)

2、劍川縣衛(wèi)生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3、劍川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4、劍川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5、劍川縣地震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6、劍川縣委群眾工作局(縣信訪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7、劍川縣教育局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

(二)職位要求

思想政治素質好,德才兼?zhèn)洌芾喂虡淞⒖茖W發(fā)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具有履行所報崗位所需的政策理論和業(yè)務知識,熱愛所報考崗位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開拓創(chuàng)新精神好,善于調查研究,品行端正,作風深入扎實,敬業(yè)精神強,具有所報崗位的管理工作經驗,廉潔自律,遵章守紀。

(三)選拔范圍

劍川縣2012年競爭性選拔副科級職位共7個,均面向全縣黨政群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國有企業(yè)(含中央、省、州駐劍單位)中符合選拔職位基本條件、資格和職位要求的干部、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中競爭性選拔;我縣通過全省統(tǒng)一選聘且在崗在職滿2年的大學生村官(含已進入鄉(xiāng)鎮(zhèn)黨委班子及考錄到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大學生村官)中符合選拔職位基本條件、資格和職位要求的人員也可報考。

二、競爭性選拔的報名條件和資格

根據(jù)省、州2012年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的相關要求,本次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中,報考副科級職位的人員必須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符合報考職位的職位要求,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怒族、阿昌族、獨龍族、基諾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頗族8個人口較少民族,學歷可放寬至大學??埔陨希?,須擔任科員職務滿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職);在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也應具備與之相當?shù)馁Y格。

所招考人員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年齡在28歲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團縣委副書記職位的應在26歲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報考團縣委副書記職位的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

3、報考縣教育局黨委專職副書記的必須是中共黨員且黨齡在3年以上。

三、競爭性選拔的工作步驟

競爭性選拔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公開推薦、筆試、面試、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的程序進行,同時設立監(jiān)督電話,實行全程監(jiān)督。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從2012年3月15日上午8:00開始至3月25日下午17:30截止,報名地點設在縣委組織部,聯(lián)系電話:0872—4524670,0872—4526555。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以下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2)資格條件要求的任職文件、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4)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對其進行資格初審。報名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公開推薦

報名結束后,對初審通過的人選,在其所在單位進行公開推薦,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群眾信得過的優(yōu)秀年輕干部推薦出來參加“競選”考試。參加會議推薦人員參照個別提拔擔任鄉(xiāng)科級職務推薦人員范圍確定。

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由縣委組織部確定參加筆試的初步人選。

(三)資格復審

進行匯總復審,做好報考人員的登記、證件查驗、資格審查和報名資料的匯總上報等工作,對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登記表》和各種證明材料,認真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嚴格審核把關,符合者發(fā)給準考證。

根據(jù)《競爭性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經資格復審,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該職位不再進行競爭性選拔,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限內改報其他職位。

(四)筆試

筆試統(tǒng)一定于4月上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以《黨政領導干部競爭性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jù),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試題由云南省領導干部考試測評中心提供。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評卷由省“競選”辦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一并進入面試,并在媒體公布。

(五)面試

面試定于4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履職能力。面試由面試小組負責面試和評分。面試小組由領導干部、專家、組織人事干部和“兩代表一委員”組成。面試考官由縣“競選”辦研究確定。同一職位的面試一般由同一面試小組負責面試和評分。面試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面試時邀請部分干部群眾代表旁聽。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各占50%加權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并通知本人。

(六)組織考察

根據(jù)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每個職位的考察人選。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在媒體公布。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縣委組織部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對考察結果進行量化評分,并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分別占40%和60%的權重比例,提出該職位人選的排名順序。

(七)研究決定

根據(jù)考試、考察和具體職位要求,按照干管權限由縣委組織部研究提出各職位的擬任人選建議,報縣委常委會研究任用。

根據(jù)《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經縣委常委會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

按規(guī)定對擬任職人選進行公示。

(九)辦理任職手續(xù)。

公示后,未發(fā)現(xiàn)影響任用的人選,按規(guī)定辦理任職手續(xù)。選拔結果向社會公布。

委任制干部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按規(guī)定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xù);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職滿一年后仍需進行考核,勝任者繼續(xù)任職;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劍川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2—4524670 0872-4526555  

監(jiān)督電話:0872-12380

劍川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領導小組

辦公室

2012年3月15日

2012年競爭性選拔科級領導干部職位表

單位 職位序號 選 拔 職 位 數(shù)量 選拔范圍
正科 副科
劍川縣 1 共青團劍川縣委副書記   1 劍川縣
2 劍川縣衛(wèi)生局副局長   1 劍川縣
3 劍川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副局長   1 劍川縣
4 劍川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1 劍川縣
5 劍川縣地震局副局長   1 劍川縣
6 劍川縣委群眾工作局(縣信訪局)副局長   1 劍川縣
7 劍川縣教育局黨委專職副書記   1 劍川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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