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試者必須按照《面試通知單》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并按要求參加面試。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應試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單》,經(jīng)工作人員審驗后方可參加面試。
三、應試者禁止攜帶無線通訊工具及其他電子設備和與面試無關的物品進入面試考場,已攜帶的須主動交工作人員保管,否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作為違反面試紀律處理。
四、應試者在面試期間要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服從管理。應試者進入面試考點后即實行集中封閉管理,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禁止與外界人員接觸。
五、面試前,應試者通過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面試開始后,由工作人員按順序逐一引入面試室。
六、應試者未經(jīng)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員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情況等個人信息。
七、面試結束后應試者應立即離開面試室。離開時不得帶走草稿紙等任何資料。
八、應試者違紀,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試資格或宣布面試成績無效。凡在考場內嚴重擾亂面試秩序,辱罵考官及工作人員,威脅他人安全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