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竹溪縣戶籍及生源,男性,年滿18至35周歲,即1998年9月30日以前至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備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警校畢業(yè)生、復員退伍軍人優(yōu)先。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適應輔警工作需要。
5、愛崗敬業(yè),樂于奉獻,熱愛基層工作,有較強的責任心。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