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6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我局開展2016年面向社會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按規(guī)定,需對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社會人員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請關注深圳市教育局網站,教學能力測試由深圳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試對象
(一)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二)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要求不一致的社會人員;
(三)函授、成人教育、網絡教育、自學考試等非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的社會人員。
二、測試時間
(一)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直至測試結束。
(二)具體參加測試人員分組名單和測試時間詳見《2016年龍崗區(qū)教育局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分組安排表》(附件1)。
(三)參加測試人員需在7:30前到達指定考場簽到、抽簽;遲到30分鐘的,取消測試資格。
三、測試地點
深圳市龍崗區(qū)平安里學校(詳細地圖見圖1)
四、測試內容
(一)測試分試講和現場問答兩部分,總成績分別為100分。試講成績和現場問答成績分別達到合格線(即60分)以上方為合格。試講時間不超過10分鐘,問答時間不超過3分鐘。
(二)試講課題(內容)于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后在龍崗教育信息網(http://www.szlg.edu.cn)公布。試講使用的教材及版本見附件2,考生要自備教材。
(三)現場問答內容,不指定題目,由考官針對授課內容,或教育教學常規(guī)要求等,隨機提問。
五、測試程序
測試均以口頭形式進行,不得宣讀或背誦書面材料,無需制作課件,考場不設任何道具或器材。具體程序如下:
(一)參加測試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報名回執(zhí)(受理憑證)進入候考室簽到,由工作人員組織抽簽決定測試順序;
(二)根據抽簽順序,由工作人員指引考生進入面試室進行測試;
(三)經評委提示后,參加測試人員首先進行試講;
(四)試講完畢后,進行現場問答,由評委提問,參加測試人員回答,必要時評委可以追問;
(五)測試結束后,參加測試人員立即退場,不得在現場及附近逗留。
六、測試收費
(一)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粵價函〔2010〕814號),考生需繳納測試費用240元。
(二)請還沒有繳費的考生盡快到龍崗區(qū)教育局人事科205領取《繳款通知書》,并按《繳款通知書》的提示辦理繳款手續(xù),并將《廣東省非稅收入(電子)票據》第二聯(lián)在測試當天交現場工作人員。
七、注意事項
(一)申請本次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如對公布的參加測試的人員名單有異議,請于10月21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署名向我局提出書面意見,我局將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辦理。逾期不再受理。
(二)遲到30分鐘者,取消測試資格。
(三)參加測試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室內安靜,不得隨意離開備考室,進入考場時須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違反考場紀律的,一經發(fā)現,取消測試資格。
(四)不準冒名頂替、請人替考,有上述行為者取消認定教師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考生到達測試現場后,不再安排備考時間。考生要提前做好備課工作,測試結束后當場交一份教案給考官(教案統(tǒng)一用A4打印紙書寫);
(六)考生在測試前要繳交測試費;未繳費者,不得參加測試;
(七)由于參加測試的人多,上午不一定能測完,請考生自備干糧、午飯;
(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完成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后,請登錄龍崗教育信息網查詢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