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總論: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
來源:易賢網 閱讀:1042 次 日期:2016-11-01 16: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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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

一、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為,一般稱為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為了設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系而實施的行為,正如我國民法通則第54條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由下可見,民事法律行為具有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者消滅的作用,是法律事實中行為的組成部分。

二、民事法律行為與民事行為

理解“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應當注意相關的另一概念“民事行為”,我國《民法通則》在對“民事法律行為”進行定義性規(guī)定的同時,創(chuàng)設了“民事行為”一詞。這是兩個既相互獨立,又彼此聯(lián)系的概念,應當加以區(qū)別。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四章有關規(guī)定的精神,所謂“民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領域內基于其意志所實施的,能夠產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為。但是,并非一切民事行為都是民事法律行為。其中,只有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有效條件的民事行為,才具有法律確認的法律效力,產生行為人預期的法律后果,屬于民事法律行為,而不具備法定有效條件的民事行為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產生行為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或者通過當事人依法行使變更權或撤銷權導致其效力的變更或者消滅。所以,民事行為的范圍大于民事法律行為,兩者在形式邏輯上是包容概念的關系。即民事行為包括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民事行為和可撤銷、可變更的民事行為。

三、民事法律行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為作為民事法律事實中行為的一種,具有如下三項特征而區(qū)別于其他各類民事法律事實。

(一)民事法律行為是一種合法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必須具有合法性,因為它必須是合法行為。才能為國家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從而能夠產生行為人預期的民事法律后果。在此,理解民事法律行為的合法性應著眼于其內容和形式均應符合法律規(guī)定,而且,合法性的范圍是廣義的,即要符合法規(guī)規(guī)定,又要符合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的要求。這是民事法律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調整的目的,也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屬性。

(二)民事法律行為是以行為人的意思表示作為構成要素

1、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為人追求民事法律后果(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更或消滅)的內心意思用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的活動。

2、意思表示與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是人們有目的、有意識的行為。所以,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為的必要組成部分。每種民事法律行為都必須存在意思表示。缺少民法所確認的意思表示的行為就不是民事法律行為。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素,但并不等于民事法律行為,因為,不同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意思表示構成是不一樣的,既可以是一種意思表示所構成,也可以是包含兩種或多種意思表示。

(三)民事法律行為能夠實現行為人所預期的民事法律后果——設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系

民事法律行為是一種目的性行為,即以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為目的,那么,基于民事法律行為具有的合法性,法律確認和保護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故行為人所追求的預期后果必須可以實現??梢?,民事法律行為的目的與實際產生的后果是相互一致的。這一特點使得民事法律行為區(qū)別于民事違法行為。因為,民事違法行為(如侵權行為)也含有依法產生法律后果(如侵權行為人承擔的損害賠償民事責任)。但是,這種法律后果并不是行為人實施民事違法行為時所追求的后果,而是根據法律規(guī)定直接產生,并非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為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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