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須按要求提交下列報名材料:
(1)通過網(wǎng)報系統(tǒng)列印的報名表;
(2)考生電子相片(JPG 格式,像素為 168*240 圖元,文件大小35K以內);
(3)《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香港居民身份證影本;
(4)學習證明材料:學習成績證明、獲獎證明、校長推薦信、校長推薦計劃表格、學習概覽影本等。
注:考生若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前往報名點進行確認,可委託他人憑考生身份證、代報者本人身份證、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代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並進行確認。每位代報者只可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xù)。校長推薦計劃表格及相關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學在5月31日前上傳,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