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赤峰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報名資格復審方式
1、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旗縣區(qū)人社部門和市直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按照每個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范圍人員(低于1:3比例的根據(jù)實際情況經(jīng)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jù)筆試成績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確定是否進入面試)。對同一崗位因末位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進入面試資格人員范圍。
2、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攜帶本人《報名登記表》、第二代身份證(或照)、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證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學歷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收取面試考務費50元。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報考“定向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旗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因筆試與面試時間相距很近,特提醒考生在參加筆試時就帶全上述材料。
3、面試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隱瞞2017年及以后畢業(yè)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等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計入考試誠信檔案,報名費、筆試考務費概不退還。
4、對面試資格復審后出現(xiàn)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