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入圍面試的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參加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因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放棄面試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2016年十堰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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