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科聯(lián)下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下半年招聘報名資格復審問題
在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崗位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招聘單位在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大學英語六級合格證書(只有六級考試成績通知單的,相應的成績不低于425分);
2、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wù)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3、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畢業(yè)生雙向就業(yè)選擇推薦表》及成績單;
4、發(fā)表的核心期刊論文;
5、具有工作經(jīng)歷人員提供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
若復審時考生提供的信息與報名信息不一致,招聘單位將取消考生面試資格,并在招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社科網(wǎng)(http://ass.nanjing.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