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簡介
中國政府設立獎學金,用以資助世界各國優(yōu)秀學生、教師、學者到中國高校學習或開展研究。中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中國政府獎學金生的招生錄取和在華事務管理工作。
中國高校項目系中國政府獎學金系列項目之一,用于資助外國優(yōu)秀青年到中國高校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通過國科大推薦,申請中國政府獎學金。
二、獎學金內容及期限
(一)獎學金內容
1.免交學費、報名費
2.提供獎學金生活費
中國政府提供獎學金生活費,標準為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幣/月,碩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幣/月。另,導師和研究所/學院根據獎學金生學習和科研情況提供助研獎學金,使博士研究生的獎學金生活費不低于5000元人民幣/月,使碩士研究生的獎學金生活費不低于3500元人民幣/月。
3.提供基本住宿或住宿費補助
獎學金生在校內住宿(雙人間),免交住宿費。經國科大同意在校外住宿的,國科大按月發(fā)放住宿費補助,標準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碩士研究生700元/月。
4.提供綜合醫(yī)療保險
由教育部統(tǒng)一購買,保險內容請參閱留學保險網(www.lxbx.net)的來華留學生保險產品簡介。
(二)資助對象和期限
1.碩士研究生:2-3學年
2.博士研究生:3學年
三、申請辦法
(一)申請人資格
1.符合中國科學院大學國際學生的入學申請資格(參閱中國科學院大學國際學生招生簡章);
2.得到導師及研究所/學院的推薦;
3.學習和科研態(tài)度端正、成績優(yōu)良;
4.申請時未獲得其它獎學金資助;
5.學歷和年齡要求:
?申請攻讀碩士學位者,須具有與中國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年齡不超過40周歲;
?申請攻讀博士學位者,須具有與中國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年齡不超過45周歲。
中國高校在讀生,以及來華留學畢業(yè)未滿一學年的,不能申請。
(二)申請材料(請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1.《中國科學院大學國際學生入學申請表》及本人簽字和1張兩寸護照照片
申請人須登錄中國科學院大學國際學生網上申請系統(tǒng)(網址:http://adis.ucas.ac.cn;啟用時間:2016年12月15日前后)填報并提交申請信息,下載并打印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入學申請表。亦可使用下載附件1的入學申請表,但申請人必須完成在線申請手續(xù)。申請表的第二部分須由導師和研究所/學院完成。
2.《中國政府獎學金申請表》及其附表
申請人需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來華留學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laihua.csc.edu.cn)填寫和提交電子報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請打印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中國政府獎學金申請表,本人簽名并貼照片。中國科學院大學機構代碼為80001。附表由導師及研究所/學院完成。
3.未獲得其他獎學金資助的書面聲明
4.普通護照個人信息頁復印件
護照有效期須2年以上。
5.學位證明公證件原件
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須提交學士學位證明;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須提交碩士學位證明及學士學位證明。申請人如為在校學生,需提交本人就讀學校出具的在讀預畢業(yè)證明,獲得學位證書后需補交。
6.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公證件原件
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須提交本科期間的成績單;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須提交碩士及本科期間的成績單。
7.兩位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學者的推薦信
推薦人應為熟悉申請者研究工作的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推薦人不應是擬接收該生的導師。推薦信需使用推薦人所在單位抬頭的信紙,并需推薦人本人簽名、注明日期和密封。
8.個人簡歷和研究計劃
9.已發(fā)表的具有代表性的最多5篇學術論文和其他學術成果
如有,申請人應提供論文目錄及論文首頁復印件。請勿提供未經發(fā)表的論文。
(三)申請程序
1.申請人聯系導師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照上述要求準備申請材料,選擇和聯系導師,確定申請攻讀專業(yè)和研究所/學院,并把紙質和電子版的申請材料寄給導師。招生導師信息可通過國科大英文網站(點擊鏈接)查詢。
2.導師確定接收意向
導師參照國科大和研究所相關管理規(guī)定,對申請人進行考評。可邀請專家2-3名進行視頻或電話面試,有條件的,可進行筆試。對同意接收的,在入學申請表及中國政府獎學金申請表附表上簽署意見,而后將所有紙質版申請材料提交給研究所/學院。
3.研究所/學院確定擬錄取意見
研究所/學院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擬錄取意見。對同意錄取的,在入學申請表及中國政府獎學金申請表附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將所有紙質版申請材料郵寄到國科大留學生辦公室。
4.國科大確定錄取意見
國科大審核申請材料,組織專家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錄取意見,辦理錄取手續(xù)。
(四)申請時間
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四、申請結果及通知
國科大將擇優(yōu)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推薦。經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批后,國科大將在6月底或7月初通知獎學金生,并發(fā)放《中國科學院大學錄取通知書》、獎學金資助證明等相關錄取材料。
獎學金生請持申請獎學金時所用的普通護照、《中國科學院大學錄取通知書》、《外國來華留學人員簽證申請表》、《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及所有體格檢查報告原件前往中國駐留學生所在國使(領)館辦理來華學習類簽證。請保存好錄取通知書及JW202/201表原件,以供入境后申請居留許可使用。請勿免簽或持其他類別的簽證入境。
獎學金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guī)定的日期和指定的地點報到入學。未能按時報到的,應事先征得學校同意。
五、注意事項
1.申請人不得同時向兩個研究所/學院提交申請材料,亦不得同時報考兩名或更多的導師。
2.請慎重選擇學習專業(yè)和研究方向,應在與導師溝通一致后再提交申請。入學后,國科大不受理此類型變更申請。
3.獎學金申請所需的各種證明、證書如為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經公證的中文或英文的譯文。
4.申請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均不予受理。申請材料無論是否錄取,均不予退還。
5.申請人請勿寄送任何未經導師簽字、研究所/學院蓋章的申請材料給國科大留學生辦公室。
6.獎學金資助期限具體以錄取通知書上規(guī)定的學習時間為準。
7.獎學金生應按照國科大錄取通知書規(guī)定的要求和日期,到指定地點報到入學。因客觀原因無法按時報到的,應事先征得學校同意。
8.獎學金資格保留期限自注冊截止日算起,不超過當年度10月15日。超過10月15日仍未報到的,將被視為放棄獎學金資格。
9.獎學金生活費自新生入學之日起逐月定期發(fā)放。新生當月15日(含15日)之前注冊的,發(fā)給全月獎學金生活費;當月15日以后注冊的,發(fā)給半個月獎學金生活費。
10.獎學金生來華后須遵守中國政府獎學金有關規(guī)定,按照《中國政府獎學金年度評審辦法》要求參加獎學金年度評審。未通過年度評審的,按規(guī)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獎學金的資格。
六、關于中國政府獎學金其他項目的申請
中國高校項目名額有限,且競爭激烈。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選擇申請國別雙邊項目、中國—歐盟學生交流項目、中國—東盟大學組織獎學金項目,或太平洋島國論壇項目(各項目詳細內容、申請條件、申請辦法詳見http://www.csc.edu.cn/Laihua/)。申請時間一般為上年11月至當年4月。各個國家申請截止時間不同,請注意提前查詢。申請時如需國科大提供預錄取通知書,請?zhí)崆芭c我們聯系。
七、聯系方式
單位:中國科學院大學留學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北京海淀區(qū)中關村東路80號
郵政編碼:100190
聯系人:解語晨
Email:iso@ucas.ac.cn
電話/傳真:010-82674900
網站:http://www.uc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