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統(tǒng)一部署,現(xiàn)將2016年伊春市政法干警招考體能測試和體檢工作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試
(一)體能測試對象
已列入2016年黑龍江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考伊春市擬進入體能測試公示名單且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名單附后)。
(二)時間和集合地點
體能測試時間:2017年1月6日13:00時
集合地點:伊春市第一中學門前(伊春區(qū)新區(qū)政通大街)
(三)項目和標準
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報考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試行)》執(zhí)行。
(四)相關要求
1、考生須攜帶面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簽字筆(或鋼筆),嚴禁攜帶手機、相機等設備和其它與測試無關物品進入體能測試場地,無身份證者不得參加測試。
2、考生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達集合地點,逾期未到達集合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安排補測。
3、在考生實際參加體能測試并取得相應成績情況下,不允許進行二次補測。體能測試過程中出現(xiàn)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的,不進行遞補。
4、考生須攜帶或穿著適合體能測試的運動服和運動鞋(白底運動鞋)。
5、考生在測試現(xiàn)場要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并遵守相關紀律。
二、體檢
(一)體檢對象
體能測試合格人員
(二)時間和集合地點
體檢時間:2017年1月8日早7:00時
集合地點:中國建設銀行伊春分行門前(伊春區(qū)新興中大街70號)
(三)項目和標準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文件執(zhí)行。
(四)相關要求
1、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原件、面試準考證、簽字筆(或鋼筆)、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體檢醫(yī)院收取400元體檢費。
2、體檢前一天注意休息。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項目檢查,請在體檢前禁食8—12小時。
3、考生務必準時到達指定地點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動放棄處理??忌坏脭y帶通訊工具,親友不得隨同前往體檢醫(yī)院。體檢時聽從工作人員指揮,遵守體檢相關規(guī)定。
4、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在看到此公告后,務必于2017年1月3日16:00時前(不含法定休息日)主動與相關部門取得聯(lián)系。
伊春市公安局聯(lián)系電話:0458-3956441、3956405
伊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lián)系電話:0458-3878598
伊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伊春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