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研究,現(xiàn)將資格復審工作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1月5日-6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30
地 點:中共平頂山市委黨校教學樓205教室(平頂山市聯(lián)盟路129號)
三、資格復審要求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2份;
2、已獲得全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份(國外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我國駐外使<領(lǐng)>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學歷認證報告或?qū)W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和復印件2份;
4、《中共平頂山市委黨校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2份;
5、擇業(yè)期內(nèi)人員須提供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
6、在職人員須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1份;
7、與報名表同底版照片4張。
四、取消01招聘崗位的說明
01崗位(馬克思主義哲學)計劃招聘1人,報名人數(shù)未能達到開考比例,現(xiàn)取消該招聘崗位。
聯(lián)系電話:0375—2832619、2992702(中共平頂山市委黨校)
監(jiān)督電話:0375—2666979(中共平頂山市委組織部)
0375—2978868(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平頂山市委組織部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