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專業(yè)及項目
音樂學
分主、副項;主項限定為聲樂(限美聲、民族唱法)、器樂(古箏除外)和合唱指揮。考生主項為聲樂者,副項可為各類器樂、合唱指揮、舞蹈中的一項;考生主項不為聲樂者,副項必須為聲樂。
音樂表演(聲樂)
招生項目:聲樂(限美聲、民族唱法)
音樂表演(民樂)
招生項目:笛子、二胡、古箏、琵琶、揚琴、阮
音樂表演(鍵盤)
招生項目:鋼琴、手風琴
音樂表演(西洋弦樂)
招生項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舞蹈學
招生項目:民族舞蹈、中國舞
注:音樂學與音樂表演各專業(yè)不可兼報。
二、網(wǎng)上報名及繳費
時間:2017年1月12日—1月18日
網(wǎng)址:www.qfnuzsb.com,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專業(yè) | 樂理筆試時間 | 面試時間 |
音樂表演 | 2017年2月10日 | 2017年2月11-13日(約) |
音樂學 | 2017年2月11-17日(約) | |
舞蹈學 | 無 | 2017年2月15-17日(約) |
筆試考試時間:2017年2月10日上午9:00--10:00
筆試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面試考試時段: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晚上7:00-10:00
面試候考地點:曲阜師范大學日照校區(qū)音樂學院南門
四、考試科目及分值
(一)音樂學專業(yè)
科目:主項、副項曲目各一首;樂理筆試;視唱。
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績均以百分制記錄原始成績,然后按照比例折合總分,專業(yè)總分為100分,其中主項占50%,副項占
30%,樂理筆試占10%,視唱占10%。
(二)音樂表演各專業(yè)
科目:曲目二首;樂理筆試;視唱。
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績均以百分制記錄原始成績,然后按照比例折合總分,專業(yè)總分為100分,其中曲目占80%,樂理筆試
占10%,視唱占10%。
(三)舞蹈學專業(yè)
科目:成品舞;技巧;節(jié)奏。
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績均以百分制記錄原始成績,然后按照比例折合總分,專業(yè)總分為100分,其中成品舞占50%,技巧
占40%,節(jié)奏占10%。
五、考生須知:
1.考生持身份證、《報考證》、院校準考證參加專業(yè)考試,三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考區(qū)內(nèi)不準使用通訊工具,否則按作弊處理。
2.舞蹈學考生需提前準備好服裝、光盤(U盤)。
3.聲樂考試直接清唱,不允許伴奏。合唱指揮自備曲目指揮。
4.請考生務必注意考試通知、考試流程等信息,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工作人員指揮;違反規(guī)定者,取消考試資格。
5. 考生按規(guī)定時段參加考試,應考時段不到者以缺考論。
6. 藝術類專業(yè)招生考試為國家教育考試,凡有作弊者,直接將作弊材料上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作弊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