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方式為:①筆試;②面試。
(一)筆試科目:崗位專業(yè)知識。卷面總分100分,設5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
(二)筆試時間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三)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同分者一同跟進),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shù)入圍。
(四)資格復審。面試前,組織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凡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不真實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五)面試采取微型課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告知考生。面試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計算辦法。按筆試50%、面試50%計入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