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yōu)化我縣人才隊伍結構,引進高素質人才,解決部分教師工作、生活的實際困難,穩(wěn)定教師隊伍,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相關規(guī)定,特制定寶豐縣2017年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寶豐工作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縣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寶豐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寶豐縣2017年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寶豐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李捍衛(wèi)(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申紅霞(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張國申(縣紀委副書記、監(jiān)察局局長)
潘廷韜(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金龍鋒(縣編辦主任)
林衛(wèi)星(縣人社局局長)
張艷峰(縣教體局局長)
戴德山(縣財政局局長)
劉鎖貴(縣紀委常委、監(jiān)察局副局長)
張進峰(縣公安局副局長)
張新風(縣人社局副局長)
白 昭(縣教體局副局長)
寶豐縣2017年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寶豐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寶豐縣教育體育局,張艷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選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堅持師德與實績并重的原則;
(三)堅持編制管理、空崗選聘、資格準入的原則;
(四)堅持學科配套、結構合理和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三、選聘范圍和條件
(一)選聘范圍:
寶豐籍或夫婦一方在寶豐工作的在外公辦學校任教的在編在職教師。
(二)選聘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yè)心、責任感強;
2.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三年以上任教經歷且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5.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能承擔正常的教育教學任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國家和省市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四、選聘崗位
選聘崗位為我縣中學(含高中、初中)教師,根據(jù)報名人數(shù)及任教科目,擇優(yōu)聘用,總人數(shù)控制在50人以內。
五、待遇及要求
(一)選聘人員自愿接受所聘崗位等級的績效工資管理;
(二)選聘人員接受聘任后與聘用單位簽訂不低于三年的聘用合同,在合同期內個人不得提出調整工作崗位要求。
六、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須攜帶下列材料:
(1)本人填寫的選聘報名表(見附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張(報名表及照片電子版須發(fā)送至bfgzzj2016@163.com,否則現(xiàn)場報名不予受理);
(2)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榮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個人簡歷(個人基本情況、個人經歷及獲獎情況等)一份;
(4)原工作單位出具的業(yè)務能力評價、思想品德鑒定、遵紀守法證明和原工作單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調出證明;
(5)原工作單位所在地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出具的入編時間和在編證明。
2.報名時間:2017年3月6日--3月10日
3.報名地址:寶豐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二)考試
選聘人員須參加統(tǒng)一面試。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即為考試成績。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選聘人員備課、試講、教師基本素養(yǎng)、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試講指定統(tǒng)一教材,抽簽決定備課、試講的具體內容。
(三)體檢和考核
根據(jù)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和考核人員。考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工作將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考核組,對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xiàn)、工作實績、違法違紀情況進行考察,重點對選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四)公示
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選聘人員,報寶豐縣2017年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寶豐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寶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及寶豐教育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七、聘用及崗位分配
選聘人員報經寶豐縣2017年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寶豐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辦理人事調動、編制等手續(xù)。選聘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續(xù)聘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續(xù)聘。
選聘人員統(tǒng)一由縣教體局根據(jù)工作需要進行合理分配。
八、工作要求
選聘工作必須嚴肅工作紀律,堅持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發(fā)生,一經發(fā)現(xiàn)并查實,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選聘人員如提供的材料失實,取消其選聘資格,三年內不準參加我縣組織的各類人事考試、選聘活動。
選聘人員服務三年內不得流動,外出學習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否則,解除聘用合同。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寶豐縣2017年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寶豐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報名及咨詢電話:趙老師15837518855
朱老師13303907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