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藝術學院2017年
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方案
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錄取質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云南省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實施細則》等文件要求,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fā)點和立足點,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客觀評價、以人為本的原則,確保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益,特制定本復試實施方案。
一、加強領導,嚴格程序,促進公平、公正,實施研究生招生陽光工程
(一)招生復試領導小組及各機構組成
學院設立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紀檢組等,相關學位點設立復試工作小組。各組織機構人員及職責如下:
1、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工作職責:全面負責我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領導工作。
組 長:郭 浩
副組長:姜玉海 劉 泉
組 員:潘 紅 傅永壽 童汝全 張曉輝 李異文 彭啟榮
字舟云 曹 悅 陳勁松 熊 美 徐 梅 宋 杰
張云生
2、紀檢組
工作職責:
(1)按有關規(guī)定對2017年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2)嚴格按招生考試紀律、招生考試政策監(jiān)督全院各招生組的工作情況。
(3)用黨紀、政紀及招生考試紀律嚴格監(jiān)督、檢查參加專業(yè)考試的每一個工作人員。
(4)發(fā)現(xiàn)違紀、違規(guī)及徇私舞弊行為時,及時予以糾正;對觸犯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嚴格按有關政策處理。
(5)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接受和處理考生的來信來訪舉報。
組長:童汝全
組員:熊湘琳 趙 穎 肖本俊 周 彬
3、督察組
工作職責:
(1)參加各學位點研究生復試全過程的工作并負責收分、報分等具體工作。
(2)督察各學位點對研究生復試實施方案的執(zhí)行情況。
(3)協(xié)調處理各學位點復試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
組長:張國崗
組員:張鎮(zhèn)宇 黃 濤 角強方 秦朝檑 王 超 歐陽繼梅
姜中林 張藩雄
4、宣傳組
工作職責:
(1)全面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宣傳工作。
(2)負責媒體采訪接待。
(3)制作、張貼研究生復試標志、示意圖、通知、告示等宣傳資料。
(4) 負責網絡信息發(fā)布工作。
組長:張 勇
組員:姜 南 王 超 張曉玲 白春明 鄧 瀟
5、考務組
工作職責:
(1)執(zhí)行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
(2)組織、安排、協(xié)調2017年研究生復試各項具體工作。
(3)處理考試過程中出現(xiàn)的各種重要問題。
(4)迎接上級有關部門到考點檢查、指導。
(5)督促各職能組、本部門工作人員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招生保密有關要求,做好考試各項工作。
組 長:李異文
副組長:傅永壽
組 員:楊俊升 繆祥彥 白春明 宗云燕 李艷麗 雷金芳
陳麗芬 馬 芬 各學位點分管領導
6、試題、試卷、成績管理組
工作職責:
(1)按照相關規(guī)定安排各學位點做好復試命題工作。
(2)協(xié)助做好抽題工作。
(3)切實做好試題的安全、保密工作。
(4)負責按保密有關規(guī)定管理試題,按考試要求完成各科試卷的印制、運送、分發(fā)等工作。
(5)考試結束后,負責按保密有關規(guī)定做好試卷交接及保管工作。
(6)按試卷評卷要求裝訂、密封試卷。
(7)做好閱畢試卷、考試資料的收集、歸檔、保管工作。
(8)嚴格面試科目評分表、筆試成績統(tǒng)計表管理。
(9)認真做好成績錄入工作。
(10)與紀檢組一同完成核分工作。
(11)按照各科目成績所占比例核算出考生復試成績。
(12)制作、發(fā)放成績通知單。
組長: 傅永壽
組員:楊俊升 繆祥彥 宗云燕 李艷麗 馬 芬 趙海泉
7、保衛(wèi)組
工作職責:
(1) 負責做好考試過程中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2) 做好各考區(qū)、重點考務辦公環(huán)境的門崗保衛(wèi)。
(3) 警戒線設置和考生入考場前驗證工作(提前30分鐘到位)。
(4) 校園環(huán)境流動巡查。
(5) 確保消防安全。
(6) 負責處理考試期間考場內外發(fā)生的各種意外情況。
組長:劉恩權
組員:趙 鹍 保衛(wèi)隊員若干名
8、設備與技術組
工作職責:
(1)負責招生考試設備、配件、耗材的采購工作。
(2)負責招生考試設備的管理、調度工作。
(3)負責招生考試設備的維修工作。
(4)負責安排好復試過程錄像工作。
組長:劉志祥
組員:鄧 瀟 楊俊升 周澤宇
9、各學位點招生工作小組
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音樂學院各研究方向復試具體工作。
(2)處理協(xié)調考試過程中出現(xiàn)的各種情況。
(3)督促本學位點評分教師、工作人員認真履行職責。
(1)民研所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潘 紅
組員:吳云祥 楊明珠
(2)音樂學院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丁煜倫
副組長:蘇常青 字舟云 李建英
組員:楊 波 何燦春 駱 圓 陳 娟
(3)美術學院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曾德鈞
副組長:曹 悅 陳 流
組員:隴藝梅 陳 弘 陳宗合
(4)設計學院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 陳勁松
副組長:余光榮 森 文
組員:周映河 楊凌輝 潘子堯 孫 莉 李順年
(5)戲劇學院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熊 美
副組長:汪克敏
組員:李黎明 楊 斌 雷亞娟 周馥婧
(6)舞蹈學院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徐 梅
副組長:孟 文
組員:唐 云 楊旭康 陳 暉 向艷華 李 玲
(7)影視學院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宋 杰
副組長:王 進
組員:曾仕敏 王元卿 吳學斌
(8)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傅永壽
組員:陳春芬 趙 力
(9)外語聽力、口語復試工作小組
組長:侯云峰
副組長:張云生
成員:周 翔 劉璐佳 朱立霞
(二)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程序
1、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1)一志愿報考我院考生成績達到國家劃定的B類地區(qū)分數(shù)線的,由各學位點根據分配的招生計劃數(shù)和導師已有在校生數(shù)確定各專業(yè)方向復試名單報學院招生辦,由學院招生辦公布復試名單并向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
(2)各學位點根據復試缺額情況確定需調劑的專業(yè)方向和需調劑考生數(shù)報學院招生辦,由學院招生辦向考生公布并接受調劑考生報名;
(3)調劑報名截止后,各學位點參考調劑考生初試成績、本科畢業(yè)專業(yè)及其學位點和導師要求的標準完成調劑復試考生的篩選,并將調劑復試考生名單報學院招生辦,由學院招生辦向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
(4)根據我院實際情況,經學院招生委員會會議確定復試差額比例為不低于1:2,不高于1:3。
2、初、復試成績所占比例及計算公式
(1)初試成績占50%,復試成績占50%,其中復試專業(yè)考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90%,外語聽力、口語成績占10%。
(2)錄取時按照初、復試最終折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最終錄取成績計算公式:
最終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50%+(專業(yè)成績×90%+外語聽力、口語成績×10%)×50%
注:復試專業(yè)成績、面試成績、外語聽力口語滿分均以100分計算。
(3)各專業(yè)根據本專業(yè)的特點按以上原則對各復試專業(yè)考試科目成績所占比例進行細分,具體計算方式在考生復試成績通知單上說明。
3、復試考試命題、試卷保密保管與評卷(分)的規(guī)定
碩士生復試是選拔性考試,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在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的原則下,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考試命題、試卷保密保管與評卷等方面作了具體的規(guī)定。
(1)根據教育部、省招考院的規(guī)定,2017年參與研究生復試的命題教師、閱卷教師、主考、工作人員等必須集中進行政策和業(yè)務培訓。
(2)復試考試科目由學院招生辦負責組織命題,命題人員應當由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較高且有教學工作經驗的兩名副教授以上人員擔任,各出A、B卷,并提供參考答案或評分參考,命題工作在學院招辦指定的場所集中完成。由紀檢組負責抽題,命題、試卷的印制、封存等工作由紀檢組全程參與監(jiān)督。
(3)試卷的保密和保管。試題和標準答案,在開考前屬國家機密材料。試題要在封閉的場所印制,當場核查、登記各科目考題份數(shù),試題印刷廢頁立即銷毀,確保試題內容不外泄。此工作由學院招辦指派作風正派、遵守紀律的正式在職工作人員完成,并由紀檢督察組工作人員現(xiàn)場監(jiān)制。
(4)試卷的評卷。評卷人員要準確理解評分標準,嚴格執(zhí)行評分細則,認真貫徹公正、準確的原則,并做到寬嚴適度、始終如一。
(5)評分原則。除理論類評卷外,考生面試、表演類(如聲樂、演奏、戲劇表演、舞蹈表演等)、表現(xiàn)類(寫生、美術創(chuàng)作、設計創(chuàng)作等)專業(yè)的復試成績由五位以上專家組成的評分組現(xiàn)場對考生的考試成績作出判定,成績計算以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為最終成績。評分人員要嚴守紀律,保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評分情況。原則上不得涂改已評定的成績,如有特殊情況確需修改的須經紀檢組和招生辦審核后方可修改。評定的成績表不準帶出考場,不得翻閱他人評定的成績單。
(6)2017年研究生復試全程錄像,錄像資料由工作人員和紀檢督察組工作人員簽字后現(xiàn)場封存?zhèn)洳?。筆試、筆試閱卷和表現(xiàn)類專業(yè)考試、閱卷過程使用攝像頭錄像,表演類、面試使用攝像機錄像。
(7)2017年研究生復試全程由督察組工作人員參與,每科目考試結束即由督察員收取打分表,立即交回學院招生辦。
4、考試的組織
(1)筆試類考試由招辦統(tǒng)一安排在公共教學樓進行,采取各專業(yè)混合打亂座次安排考試,每考場由兩名教師監(jiān)考。
(2)面試類考試盡量集中安排在公共教學樓進行,因場地特殊需求的由相關學位點安排,每一科目面試考委由不少于5人組成,當場考試結束由督導組現(xiàn)場將評分表收集交招辦。
5、復試科目及要求
(1)各學科復試科目為:
A、專業(yè)考試(含面試),各專業(yè)方向考試科目詳見我院招生專業(yè)目錄;
B、外語聽力、口語考試;
C、同等學歷考生加試兩門專業(yè)考試(每門按100分滿分計算,不計入總成績)。
(2)復試科目考試地點:學院呈貢校區(qū),具體安排見復試日程表。
(3)各學位點必須做好相關專業(yè)復試考試科目的具體安排、要求、注意事項等一系列宣傳及考試準備工作。
5、其他
(1)體檢
不組織復試考生進行集中體檢,要求考生自行前往昆醫(yī)附一院、昆醫(yī)附二院、云南省第一人民醫(yī)院、昆明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延安醫(yī)院、43醫(yī)院、紅會醫(yī)院、昆醫(yī)附一院呈貢醫(yī)院、昆明市中醫(yī)院呈貢醫(yī)院、呈貢區(qū)人民醫(yī)院等指定的三甲醫(yī)院進行體檢,報到時提交體檢報告。
(2)加強報考資格審核
復試報到時,嚴格查驗考生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等證件,學歷信息有疑義的考生,必須提交學歷信息認證報告方能進入擬錄取名單。
二、2017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安排時間進度表
時間 | 工作內容 | 責任部門 |
3月17日 | 召開學院招委會及復試工作安排會議,確定各學位點招生計劃分配方案及調劑復試方案 | 招辦 |
3月20日 | 各學位點上報分方向招生計劃安排、調劑需求、復試工作分小組成員名單 | 各學位點 |
3月17日 | 招委會召開后發(fā)布一志愿復試名單及調劑需求、復試公告 | 招辦 |
3月22日 | 發(fā)布2017年復試工作方案及復試安排 | 招辦 |
3月22—27日9:00 | 考生在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報名 | 招辦 |
3月27日 | 各學位點確定調劑復試名單并報招辦 | 各學位點 |
3月28日 | 發(fā)布調劑復試考生名單,在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發(fā)送復試通知 | 招辦 |
4月5—6日 | 復試考生報到 | 招辦、各學位點 |
4月6—7日 | 英語口語聽力考試 | 基礎教學部(藝文學院) |
4月8—9日 | 專業(yè)復試 | 招辦、各學位點 |
4月14日 | 確定并公布擬錄取名單并在研招網對考生進行擬錄取操作 | 招辦 |
三、2017年研究生復試考試日程安排
參照招生專業(yè)目錄所列科目,待考場、具體考試時間等安排妥當后制作。
云南藝術學院招生考試委員會
2017年3月
附件一:云南藝術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報到流程
附件二:云南藝術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調劑申請表.doc(點擊下載)
附件三:筆試考場規(guī)則
附件四:面試考場規(guī)則
附件五:筆試監(jiān)考人員守則
附件六:面試考委守則
附件七:筆試評分教師守則
附件八:考務工作人員守則
附件九:試卷保密保管及值班制度
附件一:
附件三:
筆 試 考 場 規(guī) 則
一、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提電話、尋呼機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進入考場。只準帶必需的文具,如藍(黑)色字跡鋼筆、圓珠筆、簽字筆、鉛筆和橡皮、繪圖儀器以及無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電子計算器,或根據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
二、考生應在開考前10分鐘,憑復試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入座后將準考證、身份證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備查對。
三、考生除在試卷上填寫(涂)規(guī)定的項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標記,否則答卷作廢。
四、考生答題必須用藍(黑)色字跡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規(guī)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的一律無效。
五、考生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得向監(jiān)考人員詢問。但遇試題分發(fā)錯誤和字跡模糊問題,可舉手詢問。
六、考生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忌痪沓鰣龊蟛坏迷龠M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考生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夾帶、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答題內容,不準接傳答案或者交換答卷等。
九、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經監(jiān)考人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試題和草稿紙不準帶走。
附件四:
面 試 考 場 規(guī) 則
一、考生在考試前30分鐘憑復試準考證、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候考。
二、考生在驗證完畢后,進行面試抽簽,聽從考務工作人員安排,按抽簽順序到指定考場進行考試。
三、考生在考場內根據主考教師或考務工作人員要求進行考試。輪流答題過程中,其他考生答題時,必須保持安靜。
四、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嚴禁做與考試無關的其他事情。
五、考試結束后,經主考教師或考務工作人員允許后離開考場,嚴禁將考試物品帶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
六、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妨礙主考教師或考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違紀者按有關處罰規(guī)定處理。
七、所有面試過程必須有錄像記錄。
附件五:
筆 試 監(jiān) 考 人 員 守 則
一、根據要求提前整理布置考場,保證考試順利進行。
二、監(jiān)考人員應在開考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領取試卷。
三、監(jiān)考人員在開考前30分鐘組織考生進場,逐個核對考生的準考證照片和本人是否一致,發(fā)現(xiàn)不符者立即送交研究生部處理。
四、考生進場后,要向考生宣讀《考場規(guī)則》、《對考生違犯考場紀律的處罰規(guī)定》,然后按準考證和桌面標簽指示發(fā)放相應科目試卷。
五、監(jiān)考人員要注意檢查考生準考證號與試卷上號碼是否一致,檢查準考證上照片與本人是否一致,嚴防換卷和冒名頂替。
六、嚴格執(zhí)行考場紀律,若發(fā)現(xiàn)考生有違紀行為報研究生部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七、監(jiān)考人員不得在考場內閱讀書報、談天和抽煙,更不能擅自離開考場。
八、監(jiān)考人員要確保考試順利進行,除主考、副主考、巡視員和他們陪同的上級領導外,制止其他人員進入考場。
九、監(jiān)考人員要忠于職守,集中精力,不得私自提前或延長考試時間??荚嚻陂g不準把試卷帶出考場,更不能包庇縱容或伙同考生作弊。
十、考試終了鈴聲響后,要求考生停止作畫或答題,逐一核對試卷,并將試卷按要求密封好,認真填寫《考場記錄單》,連同試卷一起送研究生部交驗收后方可離去。
十一、考試結束后,將考試器具等物品送交學院招辦。
附件六:
面 試 考 委 守 則
一、面試開始前30分鐘,考委要根據面試分組到達考場,做好面試準備工作,熟悉面試程序和評分標準、評分表等有關材料。
二、考委應正確理解和掌握面試評分標準,獨立、客觀地打分。打分時不能互相商量或暗示,不受其它外部因素干擾??嘉c考生之間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師生關系的,應主動提出回避。
三、考委在測評中應嚴格按照面試規(guī)定的時間和程序進行,以保證所有考生在同等的條件下進行面試。
四、面試過程中,考委要忠于職守,不得離開面試考場,不得與無關人員進行交談或進行與面試無關的活動。
五、命題考試時,命題內容和形式必須與招生簡章的規(guī)定要求一致。
六、考委要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與面試相關的內容,面試材料使用結束后由考務工作人員負責收回。
七、評分表的填寫必須符合規(guī)定,書寫工整,涂改無效。
八、每組考試結束后,必須立即將評分表交給考務管理人員。
九、在面試期間,考委不得接待考生或考生相關人員的來訪,不吃請,不受禮,面試過程中個人所帶通信工具應交考務管理人員統(tǒng)一保管。
附件七:
筆 試 評 分 教 師 守 則
一、評分教師要按時達到評分場地,做好評分準備工作,熟悉閱卷程序、評分要求和參考答案等有關材料,統(tǒng)一評分標準。
二、評分教師應正確理解和掌握評分要求、參考答案,評分時不能互相商量或暗示,不受其它外部因素干擾,盡力做到閱卷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三、當不同閱卷教師對同一試卷或試題的評閱結果分歧較大時,由組長協(xié)調、統(tǒng)一意見后進行評分。
四、閱卷過程中,評分教師要忠于職守,不得離開評分場地,不得與無關人員進行交談或進行與評分無關的活動。
五、評分教師要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與評分相關的內容,評分材料使用結束后由考務工作人員負責收回。
六、卷面成績的填寫必須符合規(guī)定,書寫工整,涂改無效。
七、閱卷期間服從管理,遵守作息時間規(guī)定。
附件八:
考 務 工 作 人 員 守 則
一、自覺接受領導,遵守紀律,恪盡職守。
二、積極做好考前準備工作,考試期間,主動維護考場秩序。
三、廉潔奉公,不徇私情。工作期間,一律不接待考生家長和與研究生復試有關的來訪者,不受禮,不吃請。
四、不代替考生辦理各種手續(xù),不為考生求情說情。
五、沒有監(jiān)考任務的工作人員,不得借故進入考場。
六、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準泄露命題、保密、評卷、統(tǒng)分人員姓名。成績通知單發(fā)放以前,不得泄露考生復試成績和考生名次。
七、對于違反紀律,玩忽職守,索賄受賄,假公濟私的,將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八、工作期間一律佩帶工作人員標志。
附件九:
試卷保密保管及值班制度
一、研究生復試試題、試卷和參考答案,在開考前屬機密材料。
二、試題要在封閉的場所印制,當場核查、登記各類考題份數(shù),試題印刷廢頁立即銷毀,確保試題內容不外泄。此工作由專門的考務工作人員完成,并由紀監(jiān)工作人員現(xiàn)場監(jiān)督。
三、試題印制完成后,即存入學院保密室,由保衛(wèi)人員24小時值班看護,保密室、保險柜鑰匙、保險柜密碼分別由3人保管。
四、嚴密記錄每次進出保密室情況。移交、收發(fā)時,交題人員和接題人員須準確清點試卷頁數(shù)和試題份數(shù),并辦理明確的交接手續(xù)。
五、存放試卷的保密室必須有健全的規(guī)章制度,并通過上級有關部門的驗收。
六、所有涉密人員(命題教師、試卷印制工作人員等)必須簽訂安全保密責任書,嚴格保守招生考試秘密,違犯者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有直系親屬參加考試的工作人員應回避。
七、試卷遠距離運輸必須安排專車輛,有專門的保密員押運。
八、試卷保管和交接的場所必須有錄像記錄,錄像資料保存兩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