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7年度“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研究生定向協(xié)議書簽訂指南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7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6〕8號)文件規(guī)定,被錄取考生需簽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書?,F(xiàn)將事項公布如下:
一、時間、地點
(一)時間
2017年3月開始(正常工作時間即可辦理)。
(二)地點
云南省教育廳(昆明市五華區(qū)學府路2號,云南省教育廳6樓615辦公室,電話:0871-65102709/65152256)。
二、流程
(一)非在職考生:首先與招生單位簽訂,再與云南省教育廳簽訂;
(二)在職考生:首先與招生單位簽訂,再與所在單位簽訂,最后與云南省教育廳簽訂。
注:詳見《教育部辦公廳下達2017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6〕8號):第五條考試錄取中第三項。
三、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項。
(一)非在職考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報名登記表原件一份;
2.“非在職考生定向協(xié)議書”一式四份(定向協(xié)議書要求A4紙雙面打?。?;
3.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在同一面A4紙上);
4.如委托他人辦理,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在同一面A4紙上)。
(二)在職考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報名登記表原件一份;
2.“在職考生定向協(xié)議書”一式五份(定向協(xié)議書要求A4紙正反面雙面打印);
3.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在同一面A4紙上);
4.如委托他人簽訂定向協(xié)議,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在同一面A4紙上)。
(三)注意事項
1.考生簽訂定向協(xié)議時,須按以上要求自行備齊所需材料,我處不提供打印、復印服務。
2.考生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原則上要求考生本人親自辦理簽訂定向協(xié)議書事宜,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場需委托他人簽訂協(xié)議的,請自行在本頁面下方下載“授權委托書”,并由本人簽字授權委托他人辦理。考生和被委托人應對所委托行為的合法性、真實性或者由此出現(xiàn)的差錯負責。
4.定向協(xié)議書簽訂后,協(xié)議各方分別按要求保存定向協(xié)議書原件一份,一份由錄取學校存入考生檔案??忌撠煂⒍ㄏ騾f(xié)議書原件寄送到各協(xié)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