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恩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擬在全市參改市直單位富余駕駛員和市政府直屬事業(yè)單位駕駛員中公開招聘市級機關綜合執(zhí)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駕駛員2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較強的政治責任感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駕駛技術熟練,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具有基本的汽修常識及相關技能;
3、高中學歷(含中專、職高、技校)及以上;
4、身體健康,無重大及傳染性疾病;
5、退伍軍人優(yōu)先(憑軍隊或武裝警察部隊核發(fā)的復員、退伍等證明在理論測試總成績中一次性加3分);
6、須持用人單位蓋章的工作經歷證明;
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見下表):
崗位名稱 | 崗位代碼 | 崗位描述 | 招聘人數 | 資格條件 | |||
駕駛證類型 | 學歷 | 年齡 | 其他條件 | ||||
崗位一 | 01 | 負責保障中心集中、應急公務駕駛 | 3 | A2及以上 | 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及以上) | 45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三年及以上駕齡(即2014年4月15日前領取駕駛證的) |
崗位二 | 02 | 負責保障中心綜合執(zhí)法、應急公務駕駛 | 24 | C1及以上 | 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及以上) | 45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三年及以上駕齡(即2014年4月15日前領取駕駛證的) |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
4、有違法犯罪及屬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責任方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面部、頸部、著短裝身體其他裸露部位有明顯文身瘢痕的;
7、征信系統(tǒng)有個人征信不良記錄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駕駛員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面議。
三、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一)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地點:市級機關綜合執(zhí)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辦公室(市體育中心16區(qū)2樓)
(二)報名方式
應聘者應攜帶下列資料到市級機關綜合執(zhí)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恩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開招聘市級機關綜合執(zhí)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駕駛員(聘用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駕駛證原件和復印件;
3、復員、退伍軍人還應攜帶由軍隊或武裝警察部隊核發(fā)的復員、退伍證明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4、由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5、由當地交警部門出具的無重大交通事故證明;
6、由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
7、由戶籍所在地(村、社區(qū))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經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計生辦審核蓋章;
8、三張1寸白底近期免冠登記照。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于2017年5月5日下午17:00前到市級機關綜合執(zhí)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每位應聘者只能填報一個崗位,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均可取消應聘資格,并予以通報。
四、考試
招聘采取理論測試、駕駛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聘用,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一)理論測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
理論測試合格(90分及以上)人員進入駕駛技能測試。
(二)駕駛技能測試:主要測試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駕駛技能測試合格(80分及以上)的進入面試。
(三)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及對招聘職位的適應程度。
最后按理論測試成績30%、駕駛技能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聘用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不足計劃聘用人數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末位出現2人以上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根據技能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因考生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缺額的,從所招聘崗位對應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疾觳扇〉綉艏诘氐拇寤蛏鐓^(qū)、工作單位、當地派出所及交警大隊座談了解、查閱相關資料等方式進行,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yè)務能力、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
體檢。體檢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按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人員的體檢標準組織實施。若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從所招聘崗位對應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考察體檢環(huán)節(jié)。
六、公示、試用、聘用
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予以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fā)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核查屬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因取消資格或自愿放棄產生缺額的從所招聘崗位對應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用人選如不按期上崗,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間發(fā)放基礎工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及市保障中心相關制度予以解除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需于1周內與原單位辦理完畢解聘手續(xù),并憑與原單位的解聘或終止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原件與市保障中心簽訂正式勞動合同,逾期不能與保障中心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合同期滿,根據單位工作需要及駕駛員本人工作表現確定續(xù)簽合同或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聘用期間,聘用人員工資嚴格按照經審定通過的聘用駕駛員工資標準發(fā)放,五險一金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聘用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管理,不具有國家正式職工編制。
如報名人數不足計劃聘用人數,則免除考試環(huán)節(jié),直接進入考察和體檢階段。
市人社局聯(lián)系人:王隆聯(lián)系電話:07188417978
市機關事務局聯(lián)系人:劉洋聯(lián)系電話:07188253661
恩施市人社局恩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