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梅州考區(qū))資格審核考生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
所有考生均須提交的材料 |
基本材料 |
1.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 |
2.筆試準考證 |
3.報名登記表(A4紙雙面打?。?/td> |
4.戶口簿(報考無本地戶籍限制職位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除外)注:集體戶口需提供第一頁和有考生姓名頁復印并加蓋與原件相符印章 |
5.按職位要求提供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除外) |
6.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
各類考生還需提交的材料 |
(一)2017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 |
1.學生證 |
2.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
(二)報考面向“本市戶籍(生源)人員”專門職位的考生 |
1.本人戶口簿,以父母(配偶)戶口所在地或生源地報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三)報考面向“本地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專門職位的考生 |
1.本人戶口簿,以父母(配偶)戶口所在地或生源地報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四)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的考生 |
1.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 |
2.“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 |
3.“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
4.“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志愿服務證 |
(五)報考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考生 |
1.退出現役證明 |
2.入伍所在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果非梅州地區(qū)入伍的另需提供梅州戶籍(生源)相關材料; |
(六)國外留學歸國人員 |
1.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
2.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
其他有關證明資料 |
(一)報考職位有專業(yè)技術資格或執(zhí)業(yè)資格、外語水平、中共黨員等條件要求的 |
1.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
(二)以相近專業(yè)報考的考生 |
1.畢業(yè)證書(已畢業(yè)的)、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等材料 |
(三)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的在職人員 |
1.具有人事權的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例如:學校教師需由當地教育部門出具證明) |
(四)委培生或定向生 |
1.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
2.校方同意報考證明 |
(五)報考職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
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其中在企業(yè)工作的須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保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
(六)招考職位及《報考指南》要求的其它材料。請考生資格審核前認真閱讀《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廣東省公安機關2017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報考指南》,按報考職位的要求帶齊所有證件,證件材料不齊或網上報名時填報虛假材料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核。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在擬錄用考察時發(fā)現不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不予錄用。 |
備注: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