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縣2017年事業(yè)單位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昆明市人民政府批準,石林縣2017年7個單位(系統(tǒng))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石林縣簡介
石林縣位于昆明市東南部,全縣國土面積1719平方千米,距省會昆明78.07千米。境內有馳名中外的喀斯特自然風光和阿詩瑪彝族風情旅游勝地世界自然遺產、世界地質公園、國家5A級景區(qū)——石林風景名勝區(qū)。2016年底,全縣轄鹿阜街道辦事處、石林街道辦事處、板橋街道辦事處、圭山鎮(zhèn)、長湖鎮(zhèn)、西街口鎮(zhèn)、大可鄉(xiāng)。全縣有漢族、彝族、白族、苗族、壯族等27個少數(shù)民族,戶籍人口250994人,其中:彝族86750人,占全縣總人口的34.57%,占全縣少數(shù)民族總人口的96.19%。
二、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二)招聘單位、崗位、計劃數(shù)及資格條件
詳見《石林縣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學科、專業(yè)參照《2017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執(zhí)行。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國民教育大專及其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yè)生。年齡18—35周歲,即:1982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普通招生計劃全日制院校應屆(2015—2017年)畢業(yè)生不受年齡限制。
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時間及流程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登陸昆明衛(wèi)生人才網(www.kmwsrc.com.cn)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完全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在2017年6月21日上午10:00—6月26日下午17: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3)報名流程
①登錄昆明衛(wèi)生人才網--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的免冠電子照片(標準:白底彩照,規(guī)格160*210)--在附件中上傳畢業(yè)證、學位證、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才能初審通過)--提交個人信息(個人信息提交后不可進行修改操作)--選擇報名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單位一個崗位,確認后不可修改操作)。
②繳費--考生確認報名信息后,經系統(tǒng)審核通過人員即可網上繳費;繳費時間:2017年6月21日上午10:00-6月26日下午19:00,逾期系統(tǒng)自動關閉繳費,未繳費人員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71-63524506。
2.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考一個單位一個崗位;報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每人繳納筆試考試費50元。
(2)報考人員須完全符合招聘條件和公告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其考生“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報考崗位中所列“具體專業(yè)” 或二級目錄下的具體專業(yè)名稱完全匹配 (即字面內容完全一致),方可通過資格審核,請考生在填寫所學專業(yè)時,嚴格按畢業(yè)證或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的專業(yè)填寫;若填寫“所學專業(yè)”多字少字,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具體專業(yè)”或二級目錄下的具體專業(yè)不匹配的,經資格初審和現(xiàn)場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考試資格。
(3)報名系統(tǒng)審核不合格者,由石林縣相關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考生上傳的相關材料與崗位的匹配性進行人工審核,審核通過后,請在2017年6月26日下午19:00前完成繳費后,方可參加考試。
(4)每個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shù)不低于1: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因招聘計劃被取消的崗位,其報名人員符合其他崗位條件的,可參與崗位調劑,由本人向石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書面申請(聯(lián)系電話兼?zhèn)髡妫?871-67796492),申請遞交時間:2017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不參與崗位調劑的,取消考試資格,報名費退還。
(5)報考人員須對提供的報名信息負責,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面試前現(xiàn)場審核報考資格及材料原件,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考試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
(6)取消的招聘崗位,報名考試費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集中辦理退費(聯(lián)系電話:0871-67796492)。
報考者咨詢報名、考試等相關事宜,請在工作日咨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準考證打印
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7月12日00:00至筆試考試前,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被取消的招聘崗位,不支持網上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1.考試的科目和范圍: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范圍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法律基礎、國家方針政策、職業(yè)道德、公共服務意識,黨的紀律要求和基本知識、科技和人文常識等。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考試時間、地點:考試時間2017年7月15日上午,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參加考試注意事項
請參加考試的考生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參加考試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4.考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石林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四)擬進入面試人員現(xiàn)場資格復審
1.復審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jù)筆試成績,以崗位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進入資格審核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復審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因考生自愿放棄或特殊情況出現(xiàn)招聘計劃數(shù)與進入審核人數(shù)低于1:3的崗位,可進行資格復審;出現(xiàn)等額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不得低于參加考試的考生成績平均分,方可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能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方式: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攜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3.復審時間、地點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石林網另行通知。
4.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①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本人身份證、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已就業(yè)的,就業(y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1份;
④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關材料和崗位所需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或執(zhí)業(yè)資格證;參加國家統(tǒng)一考試,但資格證暫未發(fā)放的,提供成績通知單或相關證明。
5.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已通過筆試考試,按崗位成績排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或報名時提交信息與現(xiàn)場資格復審信息不一致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空缺名額按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如遞補考生無法聯(lián)系或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
6.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現(xiàn)場繳納面試費50元/人;限招彝族崗位人員現(xiàn)場繳納彝語測試費50元/人。
(五)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現(xiàn)場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為面試人員,因特殊情況出現(xiàn)招聘計劃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低于1:3或者等額的,可正常進行面試。
2.面試方式和主要內容:面試采用現(xiàn)場問答的方式進行,主要內容為崗位履職所具備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其中:報考限招彝族崗位的考生,需進行石林本地彝語口語測試,測試主要內容為彝族文化、日常接待和日常用語等。
3.面試的時間、地點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石林網另行通知。
4.面試、彝語測試成績現(xiàn)場公布。
5.參加面試、彝語測試注意事項
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按面試通知的時間,準時到達面試地點集中,自覺遵守考試紀律。未按規(guī)定到達的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
(六)考察、體檢
1.考試總成績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jù)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60分)及以上,以崗位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
2.考察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為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并結合行業(yè)和崗位特點確定。
3.在考察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縣招聘領導小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崗位空缺,在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60分)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4.如同一崗位出現(xiàn)兩名及以上報考人員總成績相同時,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考察及體檢;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及體檢人選。
5.體檢的時間、地點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石林網另行通知??疾斓臅r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電話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
(七)聘用
1.根據(jù)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石林網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
五、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shù)線的確定
1.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
2.面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其中,有彝語測試科目的崗位,彝語測試卷面總分100分,占總面試成績的30%,其他面試內容總分100分,占總面試成績的70%,面試、彝語測試計分按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以剩余成績的平均分作為面試、彝語測試成績,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2位。
3.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具體如下:
不限彝族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限彝族的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彝語測試成績*30%+其他面試內容成績*70%)*50%。
4.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60分(含60分)以上。
5.考試總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石林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六、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jiān)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監(jiān)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虛作假,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察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七、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愿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察、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O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擬聘人員須服從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確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調整安排。
(四)根據(jù)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云價收費〔2011〕15號)和滇發(fā)改費昆石證字〔2013〕024001號核準的收費標準,參加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考生繳納筆試費50元/人;面試費50元/人(僅進入面試人員繳納),彝語測試費50元/人(僅彝語測試人員繳納)。
(五)根據(jù)《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縣自治條例》、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建設民族團結進步邊疆繁榮穩(wěn)定示范區(qū)的意見》(昆發(fā)〔2013〕15號)規(guī)定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16〕147號)文件精神,戶籍或生源地為石林籍的,石林籍(戶口)界定時間為2017年6月21日之前已石林籍(戶口)。
(六)請報考人員準確填寫及核對有效的手機號碼、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等聯(lián)系方式,并保證在考試期間通訊暢通,如出現(xiàn)無法聯(lián)系的,后果自負。
(七)本招聘公告由石林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監(jiān)督電話
石林縣監(jiān)察局:0871-67796277
石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7796492
附件:1.石林縣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2017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
石林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