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遴選(選調(diào))公務員公告
來源:易賢網(wǎng) 閱讀:7023 次 日期:2017-09-22 14: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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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吉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吉組發(fā)[2017]1號)等法律法規(guī),吉林省委組織部、吉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吉林省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17年吉林省公開遴選(選調(diào))主任科員及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選調(diào))計劃

2017年全省公開遴選(選調(diào))公務員計劃和具體招考職位及職位資格條件等以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http://www.jlgwyks.cn)公布信息為準。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1.報名范圍

本《公告》所稱公務員公開遴選,是指市州級以上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tǒng))從下級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符合轉任條件的人員中公開擇優(yōu)選拔任用內(nèi)設機構公務員;公務員公開選調(diào),是指市州級以上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tǒng))從本級及以下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符合轉任條件的人員中公開擇優(yōu)選拔任用內(nèi)設機構公務員。

用人單位采取其他轉任方式(選調(diào))選人時,也可與本次公開遴選工作一起組織實施。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業(yè)績突出,群眾公認;

(2)報考省級機關的,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市(州)級機關的,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jīng)歷;計算任職經(jīng)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

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縣級(不含區(qū))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以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且工作時間累計兩年以上。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遴選(選調(diào))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yè)條件和任職經(jīng)歷;

(6)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專業(yè)性較強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38周歲(1978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遴選(選調(diào))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選調(diào)):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新錄用公務員到招錄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報考人員與公開遴選(選調(diào))機關(單位)在職公務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即: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予回避,不能報考該機關(單位);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適宜參加遴選(選調(diào))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辦法

本次遴選(選調(diào))采取報名人員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的方式,可由本人申請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jīng)組織審核同意后報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

1.網(wǎng)上報名

2017年9月26日8時30分至9月28日14時,考生通過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http://www.jlgwyks.cn),按照報名程序和要求進行網(wǎng)上報名。報名人員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50KB以下)。用戶名和個人密碼是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依據(jù),請報名人員務必牢記。

報名考生要仔細閱讀《2017年吉林省遴選(選調(diào))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并嚴格遵守《承諾書》中作出的各項承諾。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完成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每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遴選(選調(diào))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選調(diào))資格。

2.審核推薦

報名人員須在報名前從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下載打印《2017年吉林省公開遴選(選調(diào))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報請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任免機關根據(jù)報名人員檔案記錄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認真審核填報信息,簽署報考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報名人員在網(wǎng)上報名時同時上傳《報名表》。報名人員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表》制作成電子文檔(掃描或拍攝,電子文檔須處理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至1000KB以內(nèi)),并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

3.資格審查

遴選(選調(diào))部門負責報考本部門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負責資格審查的部門要及時將審查結果通過網(wǎng)絡通知考生,并向未能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說明理由。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該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遴選(選調(diào))單位要在9月28日17時前完成改報人員資格審核工作。

4.報名確認

9月26日8時30分至9月28日16時,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通過網(wǎng)上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后即為報名確認工作結束。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報名截止后,繳費人數(shù)未達到1:3比例的遴選(選調(diào))職位,取消或核減該職位的遴選(選調(diào))計劃。被取消遴選(選調(diào))職位的報名人員,可于9月29日8時30分至11時改報其他職位。遴選單位應于9月29日14時前完成改報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

5.打印準考證

10月19日至10月21日,考生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專業(yè)考試和面試。

1.筆試

遴選(選調(diào))職位根據(jù)崗位需求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專業(yè)技術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筆試時間:2017年10月21日 8:30—10:30

報考省級機關筆試考場統(tǒng)一設置在長春市,報考市州級機關考場設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報名人員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資格復審

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遴選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yè)考試或面試人選。如考生筆試成績總分相同,一并進入專業(yè)考試或面試。

遴選(選調(diào))單位要在專業(yè)考試或面試前3天對參加專業(yè)考試或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名表原件以及學歷學位證書等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原件。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合格人選參加面試。

3.專業(yè)考試

遴選(選調(diào))職位需要進行專業(yè)考試的,須按照管理權限和規(guī)定程序報經(jīng)省或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普通專業(yè)職位的專業(yè)考試由招考部門負責在面試前組織,并通過遴選(選調(diào))公告面向社會公布專業(yè)考試具體科目設置情況及相關事宜。專業(yè)考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合格線以下的,取消面試資格,不再遞補。面試前按管理權限將專業(yè)考試成績報省級或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并通知考生。

4.面試

省直和市(州)部門面試組織工作,分別由省和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經(jīng)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面試也可由遴選(選調(diào))機關組織實施。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的內(nèi)容和方式應當針對職位的特點和要求分別確定,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

五、考察

遴選(選調(diào))部門根據(jù)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不高于遴選(選調(diào))計劃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是否組織體檢由遴選(選調(diào))部門自行確定。

在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xù)前,對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擬遴選(選調(diào))人選資格,從報考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原因不再依次進行遞補。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1.公示。對擬任職人選在本人工作單位和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安排到遴選(選調(diào))單位試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選調(diào))資格。

考生自愿放棄遴選(選調(diào))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nèi)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考生誠信記錄。

2.辦理手續(xù)。遴選(選調(diào))人員試用期為3至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權限經(jīng)市州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安排返回原單位工作。

七、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站(http://www.jlgwyks.cn)為本次全省遴選(選調(diào))公務員工作專用網(wǎng)站,有關考試錄用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wǎng)站進行發(fā)布,請考生及時查詢。

政策咨詢電話:

0431-88902292(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

0431-85611231(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

考務咨詢電話:

0431-85861356(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心)

0431-85861366

0431-85861367

0431-85861368

技術咨詢電話:

0431-81952345 (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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