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延期審驗期間不得駕駛機動車。
答案:對
最佳分析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可以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延期辦理。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和延期事由證明。
延期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延期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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