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石屏縣2012年選聘大學生村官資格復審及面試公告
來源:石屏縣組織部 閱讀:2101 次 日期:2012-07-25 11: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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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等部門《轉發(fā)省委組織部等四部門關于做好2012年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文件的通知》(紅組通〔2012〕147號)、《關于做好2012年選聘大學生村官面試工作的通知》、《轉發(fā)省委組織部關于做好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有關事項文件的通知》精神,我縣將于2012年7月26日至27日,開展選聘大學生村官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工作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人員

時間:2012年7月26日,上午8:30至11:30

地點: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面試室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共64名):柏秀華、楊卓亞、譚潔、李楠、楊文、楊黎霞、蘇慶芳、尹文婭、李婷、車安達、董瑩、張美嬌、邱文武、張贏峰、羅蘭、李振輝、后元聰、李靜、龍外麗、李孟嬌、劉超、葉江旭、彭茜、帕君、易晨、李喬光、楊甜、楊燕、李強、程海怡、王彩霞、王映甲、鄭冬梅、張倩、胡焱、普玉英、馮路、李丹、莫清青、吳宇、高春麗、普秋屏、張俊清、張莉婭、佘成瓊、王赟、張璐、高清、孫雅溪、張彪、劉禮、李滿園、許蜜、王卓、何佳、方婧、李彬榮、張麗娟、高晶、普杰、孫麗紅、高麗娟、白雅艷、陳業(yè)。

(二)資格復審原則

資格復審主要對考生提供的身份證、畢業(yè)證、黨員證明或黨組織關系介紹信、戶口簿等證件、材料原件的真實性進行甄別,凡有關材料與報名時填報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關材料者,取消面試資格。

(三)相關要求

1、請各位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黨員證明或黨組織關系介紹信、戶口簿等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5分證件照一張,于2012年7月26日上午8:30至11:30到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面試室參加資格復審,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按自動放棄處理,相關證件、材料不齊全而影響資格復審者后果自負。

2、在報名信息表中所填聯(lián)系電話號碼已經(jīng)變更者,請及時與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局聯(lián)系或咨詢(電話:0873—4855179),若因所填聯(lián)系電話號碼變更未向縣人社局說明而導致無法聯(lián)系者后果自負。

二、面試工作

(一)面試方式

無領導小組面試。

(二)面試時間、地點、人員

面試時間:2012年7月27日上午8:00開始

面試地點:石屏縣高級中學教學樓一樓

面試人員: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

(三)相關要求

面試時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注意事項:

1、請各位考生務必于面試前30分鐘,即2012年7月27日上午7:30到達石屏縣高級中學教學樓一樓。

2、考生由候考室工作人員帶入面試候考室,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必須交給工作人員保管。將通訊工具攜帶進入面試考場的,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

3、考生在候考室抽取面試序號進入面試室,只允許報本人抽簽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

4、按照回避有關規(guī)定,考生可向監(jiān)督人員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5、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允許帶走題簽和草稿紙。


石屏縣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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