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考上述已經(jīng)取消選聘計劃崗位的考生,可以申請改報其他的崗位。改報方法為:考生填寫《取消選聘計劃崗位考生改報崗位申請表》(見附件),將申請表交州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與人才流動調(diào)配科(209室)審核確認后,同意改報。改報日期為2017年10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改報申請,視為自動放棄報名。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不予受理申請。
四、上述經(jīng)申請同意開考的實際報考人數(shù)與選聘計劃數(shù)之比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且總成績須在60分(含)以上,方可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聘用上崗。
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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