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開、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決定面向全縣公開考選4名縣委巡察辦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考選名額
巡察辦1名,巡察組3名,共4名。
二、公開考選對象
全縣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級(不含)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或父母、配偶其中一方在會昌縣工作的縣外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級(不含)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有服務期限要求的應當服務期限滿方可報名。
三、公開考選條件
1、中共黨員。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責任心強,適應工作能力好。
2、專業(yè)不限,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進入公務員(參照公務員)隊伍滿2年(含試用期,時間計算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
5、近二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的;
5、5年內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或在此之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而且在錄用考察前未按當時有關規(guī)定處理到位的;
6、尚在試用期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情形。
四、公開考選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發(fā)布公告。2018年4月20日—5月13日,在會昌縣人民政府網、會昌電視臺等媒體發(fā)布公告。
2、報名。2018年5月14日—15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攜報名表(下載電子版填寫,用a4紙打印)、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近照3張,到會昌縣行政中心815室現(xiàn)場報名。
3、資格審查?,F(xiàn)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縣公開考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共同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及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考選的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考選條件者,取消其考選資格。報考人數(shù)與考選人數(shù)的比例須達到1:3,如達不到該比例,則相應核減考選名額。
4、領取《準考證》。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5月18日上班時間到報名地點領取,逾期不領取準考證按自動放棄處理。
(二)面試
面試時間為5月19日,具體事宜見準考證。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每人面試時間為12分鐘,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考選計劃1:2的比例確定入闈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入闈人員)。
(三)實地調研、政審
實地調研和政審工作由縣紀委牽頭,抽調縣公開考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實地調研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實地調研工作結束后,按(面試成績×40%+實地調研成績×60%)計算總成績,按考選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人員。如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取實地調研成績高分者。
(四)公示
面試和實地調研后,由縣公開考選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規(guī)定程序,確定擬選人員名單。擬選人員名單在會昌縣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沒有出現(xiàn)影響錄用情況的,由用人單位形成意見提交縣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同意后,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公示期間反映出的問題,經調查認定影響錄用的,取消其資格,并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再行公示,決定錄用。
五、紀律要求
考選工作責任重大,涉及面廣,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進行。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確保考選工作順利進行。同時,應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選資格,并按規(guī)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縣公開考選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