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現將2018年馬鞍山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鄉(xiāng)鎮(zhèn)職位、市場監(jiān)管職位和公務員其他職位(不含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鄉(xiāng)鎮(zhèn)職位
(一)報考鄉(xiāng)鎮(zhèn)職位、市場監(jiān)管職位資格復審人選
(詳見馬公考2018第2號公告)。
(二)報考鄉(xiāng)鎮(zhèn)職位、市場監(jiān)管職位有關事項
1.資格復審采取現場方式進行。報考鄉(xiāng)鎮(zhèn)職位、市場監(jiān)管職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安排為:2018年6月15日至 6月16日(每天8:00—12:00;14:30—17:00),資格復審截止時間為2018年6月16日17:00。請報考鄉(xiāng)鎮(zhèn)職位、市場監(jiān)管職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持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安徽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核表》(請考生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按要求到馬鞍山市人事考試院(馬鞍山市人力資源中心市場服務大廳一樓服務窗口,位于湖南東路國際華城南門對面,市內乘坐103路、106路、113路、126路、202路公交車在“國際華城西”下車100米即到)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畢業(y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蚴 ⑹薪逃鞴懿块T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以上均須原件和復印件),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2.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招考職位有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招考職位有基層工作經歷等要求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和復印件;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簽章);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需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應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2018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30日。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簡稱“大學生村官”),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退役大學生士兵應提供入伍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伍證件及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凡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證明材料的,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4.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隨即辦理參加面試確認手續(xù),領取《面試通知書》,按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每人70元。
二、報考公務員其他職位(不含警察職位)
(一)報考公務員其他職位資格復審人選
(詳見馬公考2018第2號公告)。
(二)報考公務員其他職位有關事項
1.資格復審采取現場方式進行。報考公務員其他職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安排為:2018年7月6日至 7月7日(每天8:00—12:00;14:30—17:00),資格復審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7日17:00。請報考公務員其他職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持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安徽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核表》(請考生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按要求到馬鞍山市人事考試院(馬鞍山市人力資源中心市場服務大廳一樓服務窗口,位于湖南東路國際華城南門對面,市內乘坐103路、106路、113路、126路、202路公交車在“國際華城西”下車100米即到)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畢業(y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蚴?、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以上均須原件和復印件),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2.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招考職位有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招考職位有基層工作經歷等要求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和復印件;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簽章);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需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應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2018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30日。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簡稱“大學生村官”),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退役大學生士兵應提供入伍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伍證件及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凡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證明材料的,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4.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隨即辦理參加面試確認手續(xù),領取《面試通知書》,按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每人70元。
三、政策咨詢: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555-8355930;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0555—2366836?,F場資格復審期間政策咨詢電話使用:0555-8880237。
馬鞍山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辦公室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