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發(fā)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開遴選專任教師到縣城區(qū)缺編學校任教,現制訂簡章如下:
一、基本原則
遴選工作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遴選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考試、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遴選任務
本次縣城區(qū)學校共遴選223名教師(其中初中107名,小學116名),具體崗位詳見《普定縣2018年縣城區(qū)學校遴選教師崗位一覽表》。
三、遴選對象
我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職在編教師(含2018年8月即將接轉到地方的特崗教師),年齡不限。
四、報考條件
初中學段: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小學學段:大專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以上各學段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學科,或職稱資格證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在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員不得報名;受黨、政紀處分期未滿的教師不能報名。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8月20日上午9:00—下午7:00
報名地點:普定縣教育和科技局檔案室門口(大廳)
報名上交資料:《普定縣2018年縣城區(qū)學校遴選教師報名表》、畢業(yè)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考生報考承諾書等,證件審查原件后交復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證件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遴選工作的始終,一旦發(fā)現報考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要求的,考試成績無效,取消其遴選資格。
(三)準考證發(fā)放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于2018年8月23日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本次遴選教師考試方式采用試教,不設開考比例,滿分為100分。
試教時間:2018年8月24日上午8:30(考生必須于8:00以前入場)
試教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試教。
七、錄取
招聘計劃數與試教人數達到1:2比例的崗位,根據崗位數,按填報學校、學科,以試教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錄取。
招聘計劃數與試教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其試教成績須達到當日試教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根據崗位數,按填報學校、學科,以試教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錄取。
若崗位未錄滿的,按照報考同一學段、同一學科,且服從調劑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補錄(服從調劑對象試教成績須達到當日試教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
如遇同一學科崗位考生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一并錄取到同一崗位。
補錄時間:2018年8月25日。
補錄地點:普定縣教育和科技局三樓視頻會議室。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經報名、考試、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對沒有舉報或者雖有舉報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教科局行文聘用,報縣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辦理編制更改、工資審批等手續(xù)。
已下文聘用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相應學校報到,不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崗位聘用由學校按照《貴州省中小學事業(yè)單位教師崗位設置聘用管理實施意見(試行)》要求,辦理聘用手續(xù)。
九、紀律監(jiān)督
本次遴選工作廣泛接受監(jiān)督,對違反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嚴重違紀行為的考生,今后三年內不能參加縣域內教育系統(tǒng)組織的各類選拔考試。
咨詢電話:0851-38221075
舉報監(jiān)督電話:0851-38221622
十、在遴選過程中,發(fā)布的各項相關信息都將在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請參加遴選人員密切注意。對發(fā)生因參加遴選人員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教育系統(tǒng)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其聯系不上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本人自負。
十一、本次遴選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教育系統(tǒng)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