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區(qū)公開招聘第二批鎮(zhèn)(街道)黨建指導員通告
為進一步落實全市鎮(zhèn)村干部“大儲備”工作有關要求,積極響應區(qū)委應對疫情穩(wěn)就業(yè)方針,加快推進鎮(zhèn)(街道)黨建隊伍儲備工作,惠城區(qū)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鎮(zhèn)(街道)黨建指導員。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規(guī)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全區(qū)計劃招聘29名鎮(zhèn)(街道)黨建指導員,具體詳見《惠城區(qū)公開招聘第二批鎮(zhèn)(街道)黨建指導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xù),執(zhí)行國家及省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三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的中共正式黨員(黨齡滿2年以上),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報考人員還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在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過程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參加歷年的粵東西北事業(yè)單位專項公開招聘、或同類型鎮(zhèn)(街道)黨建指導員招聘聘用后未滿規(guī)定服務期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考事項
(一)報名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接受報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股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6月28日-6月30日
報名地點:惠州市新聯路1號惠城區(qū)行政中心一號樓136室(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股)
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雙面打印)一式2份;
2.內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就業(yè)推薦表等相關資料作為佐證材料)各1份(以上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張;
4.具有三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證明原件[證明模板可參照附件3,原參加同類型鎮(zhèn)(街道)黨建指導員招聘的證明可繼續(xù)使用];
5.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6.與招聘要求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通告及《惠城區(qū)公開招聘第二批鎮(zhèn)(街道)黨建指導員報考指南》(附件4)要求,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忌氄\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須于報名資格審查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3.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為確保報考人員誠信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和代報名,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全部報名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現場報名。
5.入圍面試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及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者將記錄在案,且2年內不得參加本地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錄)考試。
(三)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查通過的,按照統(tǒng)一的編排要求制作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的領取和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惠城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或惠城組織工作網站等門戶網站通知公告)。考生本人確無時間領取的,可委托他人領取。代領準考證的,需持考生和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原件一份。
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主要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含寫作)。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占總成績60%。筆試成績將在惠城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和惠城組織工作網站等門戶網站公布。
(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xié)調、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根據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并按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含并列成績)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如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應于公示期間主動告知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從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guī)范(試行)》等規(guī)定組織。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在惠城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和惠城組織工作網站等門戶網站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數,在合格分數線內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二)組織體檢。體檢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實施。
(三)考察。事業(y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嚴格執(zhí)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的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fā)〔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結束后,要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并經用人單位審核蓋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與聘用
(一)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城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和惠城組織工作網站等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應在3個月內辦理完成聘用手續(xù),逾期作棄權處理。
八、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fā)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該崗位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內的考生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逾期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通告和附件。
(二)本通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本次集中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五)招聘通告由中共惠城區(qū)委組織部、惠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1.惠城區(qū)公開招聘第二批鎮(zhèn)(街道)黨建指導員崗位信息表
4.惠城區(qū)公開招聘鎮(zhèn)(街道)黨建指導員報考指南
中共惠城區(qū)委組織部
惠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
惠城區(qū)公開招聘第二批鎮(zhèn)(街道)黨建指導員崗位信息表 | |||||||||||
序號 | 招聘單位 | 崗位名稱 | 崗位代碼 | 崗位類別 | 崗位等級 | 考試類別 | 招聘人數 | 政治面貌要求 | 學歷要求 | 年齡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惠城區(qū)橋東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 | 黨建指導員 | B001 | 管理崗 | 十級 | 綜合類 | 2 | 中共正式黨員(黨齡滿2年以上)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3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 |
2 | 惠城區(qū)橋西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 | 黨建指導員 | B002 | 管理崗 | 十級 | 綜合類 | 2 | 中共正式黨員(黨齡滿2年以上)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3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 |
3 | 惠城區(qū)龍豐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 | 黨建指導員 | B003 | 管理崗 | 十級 | 綜合類 | 2 | 中共正式黨員(黨齡滿2年以上)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3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 |
4 | 惠城區(qū)江南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 | 黨建指導員 | B004 | 管理崗 | 十級 | 綜合類 | 2 | 中共正式黨員(黨齡滿2年以上)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3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 |
5 | 惠城區(qū)江北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 | 黨建指導員 | B005 | 管理崗 | 十級 | 綜合類 | 2 | 中共正式黨員(黨齡滿2年以上)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3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 |
6 | 惠城區(qū)河南岸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 | 黨建指導員 | B006 | 管理崗 | 十級 | 綜合類 | 2 | 中共正式黨員(黨齡滿2年以上)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3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 |
7 | 惠城區(qū)小金口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 | 黨建指導員 | B007 | 管理崗 | 十級 | 綜合類 | 2 | 中共正式黨員(黨齡滿2年以上)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3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 |
8 | 惠城區(qū)水口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 | 黨建指導員 | B008 | 管理崗 | 十級 | 綜合類 | 3 | 中共正式黨員(黨齡滿2年以上)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3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 |
9 | 惠城區(qū)三棟鎮(zhèn)所屬事業(yè)單位 | 黨建指導員 | B009 | 管理崗 | 十級 | 綜合類 | 2 | 中共正式黨員(黨齡滿2年以上)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3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 |
10 | 惠城區(qū)汝湖鎮(zhèn)所屬事業(yè)單位 | 黨建指導員 | B010 | 管理崗 | 十級 | 綜合類 | 3 | 中共正式黨員(黨齡滿2年以上)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3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 |
11 | 惠城區(qū)馬安鎮(zhèn)所屬事業(yè)單位 | 黨建指導員 | B011 | 管理崗 | 十級 | 綜合類 | 2 | 中共正式黨員(黨齡滿2年以上)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3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 |
12 | 惠城區(qū)橫瀝鎮(zhèn)所屬事業(yè)單位 | 黨建指導員 | B012 | 管理崗 | 十級 | 綜合類 | 2 | 中共正式黨員(黨齡滿2年以上)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3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 |
13 | 惠城區(qū)蘆洲鎮(zhèn)所屬事業(yè)單位 | 黨建指導員 | B013 | 管理崗 | 十級 | 綜合類 | 3 | 中共正式黨員(黨齡滿2年以上)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3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 |
文章來源:http://www.hc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903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