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202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規(guī)定,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招聘總?cè)藬?shù)16人,其中男性13人,女性3人,均為勤務崗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生源地、戶籍地限攀枝花市或居住地為攀枝花市。
(二)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覺悟、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zhì),紀律觀念和保密意識強。
(三)應聘時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30周歲(即在1994年1月23日至2006年1月31日之間出生);具有計算機應用、新聞媒體、漢語言文學等相關從業(yè)資質(zhì)證書的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
(四)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報考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矯正視力均在0.8(標準對數(shù)視力4.9以上),有較好的口頭表達和人際溝通能力。
(七)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yè)不限。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報考可放寬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八)正在攀枝花市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須持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jié)案的。
4.因賭博、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或曾在攀枝花公安機關從事過警務輔助工作,本人申請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滿三年的。
8.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有明顯疤痕、紋身等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1.本人有影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12.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對隱瞞以上不得報名情形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應聘資格,造成違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責任。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崗前培訓、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4年1月23日-1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2.報名地點: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信訪接待室(仁和區(qū)仁和鎮(zhèn)田壩村),聯(lián)系電話:0812—2908529。
3.報名資料:(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首頁和本人頁復印在一張紙上);(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4)加分項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5)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證明》原件;(6)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張。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jié)束后,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政工科組織人員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經(jīng)資格審查后通知符合報名條件者參加考試。
(三)考試
1.筆試。時間、地點:根據(jù)報名情況確定,具體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形式:采取集中考試,統(tǒng)一閱卷,筆試時間90分鐘。
內(nèi)容: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公安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以及公文寫作能力與時事政治等。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30%。
2.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為: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遠。測試時著運動服、運動鞋,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測試。體能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20%。
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參加面試人員按聘用職位1:2的比例依筆試、體能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參加體能測試的人數(shù)確定。采取結(jié)構化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
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到分數(shù)線的不予錄取,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附加分值項(具備以下條件者每項加0.5分,每項加分限一次,最高不超過4分)。
(1)中共黨員。
(2)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伍軍人。
(3)全日制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全日制普通院校法律專業(yè)畢業(yè)生。
(4)曾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市級政法委、組織、人社、公安部門表彰人員。
(5)大學本科(全日制)以上或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人員。
(6)持有A1型汽車駕駛證或摩托車駕駛證人員。
(7)具有計算機應用(持有由國家權威機構核發(fā)的計算機等級證書)、寫作、新聞媒體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qū)iT技能的人員,根據(jù)證書評定等級情況相應加分0.5分至1分。
(8)在攀枝花市各區(qū)縣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滿2年以上人員,加0.5分。
(9)本市家庭困難的高校畢業(yè)生。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者,須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退伍證、畢業(yè)證、駕駛證、相關刊發(fā)作品、等級評定書、獲獎證書等)及復印件1份,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交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5.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30%+體能測試×20% +面試成績×50%+附加分值。
總分相同者,先后按照筆試、體能測試、面試成績高低排序,兩項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下,優(yōu)先聘用下列人員: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仁和區(qū)戶籍人員、具有計算機等級證書(能熟練使用office辦公軟件)、機動車駕駛證(能熟練駕駛機動車)。
(四)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按聘用職位1:1的比例依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其缺額在體測合格報考人員中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考察政審
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政工科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政審,政審不合格或政審存疑不能提供相應證明的不予聘用。
(六)遞補
因體能測試、體檢、政審不合格和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招聘職位出現(xiàn)空缺的,按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在攀西人才網(wǎng)(www.pxrc.com.cn)、 “攀枝花平安仁和”微信公眾號上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聘用。
(八)崗前培訓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集中崗前培訓,對不報到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未通過崗前培訓考核的人員,直接取消聘用資格。
(九)聘用
對通過崗前培訓的人員予以聘用,并與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間,實行兩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工資及待遇
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執(zhí)行。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分局紀律檢查委員會將全程監(jiān)督此次招聘考試工作,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對違反公開考試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七、候補及補聘
招聘結(jié)束后,凡參加了面試未被聘用的考生,作為仁和區(qū)分局輔警聘用候選人人選。當仁和區(qū)公安分局相關崗位出現(xiàn)缺額且未公開招聘時,可按所需崗位專業(yè)、成績高低,依次組織體檢、政審進行補聘。候補資格至仁和區(qū)公安分局再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時自動取消。
八、特別說明
(一)本公告及后續(xù)工作安排將在攀西人才網(wǎng)、“攀枝花平安仁和”微信公眾號上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請應聘者主動及時查看相關公告,因不主動、不及時查看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應聘者本人負責。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不按規(guī)定時間提供資料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二)請應聘者在報名時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應在整個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機關。因無法與應聘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資料、培訓班、網(wǎng)站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報考政策咨詢電話:0812-2908529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政工科負責解釋。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
2024年1月22日
來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Recruitment&Guid=NEWS0FF9DC80433F1A01BCBBDE73ABB27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