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黔東南州州直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工勤人員社會化聘用管理辦法》和《施秉縣公安消防大隊關于招聘工勤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為緩解我大隊警力不足的矛盾,擬面向社會招聘工勤人員5名,特發(fā)布本公告。
一、招聘工作崗位
1、大隊文秘人員2名;
2、縣政務中心消防窗口工作人員1名;
3、大隊食堂廚師1名;
4、大隊駕駛員1名。
共招聘5名工勤人員。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施秉縣戶籍或者生源。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
3、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食堂廚師除外)。
4、文秘崗位人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熟悉電腦操作和一定的寫作能力,有文秘工作經驗優(yōu)先。
5、縣政務中心消防窗口工作人員:高中以上文化,熟悉電腦操作。
6、食堂廚師:初中以上文化,具有一定的烹調技術。
7、駕駛員:高中以上文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B2照駕駛證。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有違法違紀行為;涉嫌犯罪尚未終結;在公安部門有不良記錄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步驟
(一)宣傳
將《施秉縣公安消防大隊招聘工勤人員的公告》在施秉縣電視臺和有關網上進行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12日止。2、填寫報名登記表。
3、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報名時,須持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⑴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和畢業(yè)證(駕駛員崗位的需提供駕駛證)原件、復印件。
⑵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6張。
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是否有違法違規(guī)、受處罰的證明。
⑷已婚人員,需持戶口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4、報名地點:施秉縣公安消防大隊一樓業(yè)務窗口。(施秉縣城關鎮(zhèn)中沙大道)
5、報名結束后,由招考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按1:5的應聘人員參加測試;低于1:5的比例全部參加測試。經資格審查合格后進行公示,資格審查合格參加考試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招聘資格。
(三)考試
1、考試內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組織考試。主要考察應聘者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處理問題的能力和相關專業(yè)知識。
2、考試方法:筆試、面試;筆試、面試兩項滿分均為100分,未按時參加筆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按以下計算方法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A.筆試。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應用知識、時事政治。筆試采用閉卷考的形式,筆試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
(1)文秘崗位要求掌握的應用知識為:熟練掌握計算機基本知識和操作技能;處理日常公文、制作文件、編輯簡報、統(tǒng)計分析數據、會議籌辦;公文寫作和處理專業(yè)知識,主要測試考生對《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和公文工作的應用水平,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縣政務服務中心消防窗口崗位要求掌握的應用知識為: Windows操作系統(tǒng)、Office辦公軟件的基本操作應用。
(3)駕駛員崗位要求掌握的應用知識為:現(xiàn)行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和規(guī)章;異常氣候、復雜道路、危險情況時的安全駕駛知識;車輛日常檢查、保養(yǎng)、使用知識,常見故障的判斷方法,緊急情況的處理知識。
注:廚師崗位不參加筆試。
B.面試。面試由縣消防大隊負責組織實施,采取面試考官組集中面試、綜合評分的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筆試結束后,根據每個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在崗位計劃數3倍范圍內的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選自愿放棄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主要測評應試人員適應職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實際工作能力等。面試時間和地點由另行通知。
3、筆試時間:2012年11月14日(周三)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公示
資格審查合格、進入測試、列入考察的人員均在招考單位公示。
四、考察錄用
(一)考察
測試結束后,根據應聘者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測試合格的按1:1比例進行考察,并組織進行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依次梯補。
(二)錄用
根據應聘者的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從高到低,擬確定出聘用初步人選,報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與受聘用人員按《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2年,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
(三)工資、保險福利待遇
按照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黔東南州直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工勤人員社會化聘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黔東財府辦發(fā)[2012]167號)執(zhí)行。
五、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自覺遵守招聘工作中的紀律,嚴格按照政策規(guī)定、招聘條件、招聘工作程序進行選拔聘用,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等違紀現(xiàn)象。在招聘工作中,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屬應聘人員的,取消聘用資格,屬應聘工作人員的,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施秉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855-4325717,聯(lián)系人:周興忠)。
黔東南州公安消防支隊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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