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司法廳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來源:河南省司法廳網 閱讀:1365 次 日期:2012-11-26 1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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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于11月22日公布?,F(xiàn)將河南省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成績核查、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二、成績核查

應試人員可自11月22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聲訊電話查詢本人成績,電信用戶請撥打16899800,聯(lián)通用戶請撥打11699800。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成績核查。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qū)、考點和考場,提供本人準考證或復印件。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荚嚦煽兘浐瞬椴⒁褧嫱ㄖ救说模辉俅魏瞬?。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三、法律職業(yè)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fā)

應試人員達到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2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2年12月16日至30日,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xiàn)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以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公告為準),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qū),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并在異地報考的申請人(報名和戶籍地均為河南省的不再調轉,仍在報名地申報資格)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戶籍所在地省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xiàn)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司法部另行公告。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應試人員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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