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地區(qū)綜合服務中心為天安門地區(qū)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天管委”)所屬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主要擔負天安門地區(qū)公共設施維護、天管委機關后勤保障及地區(qū)信息化服務等任務。因工作需要,天安門地區(qū)綜合服務中心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考4名財務專業(yè)工作人員?,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及要求(見附件1)
二、招考人員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熱愛天管委事業(yè),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yè)道德、敬業(yè)精神、服務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
(三)具有與招考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yè)知識和條件。
(四)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檔案關系在京。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13年3月18日至3月27日。
2、報名地點:天安門地區(qū)管理委員會人事處,北京市東城區(qū)東交民巷44號230室、305室。電話:010-65118631、010-65118705.
參加報名者請認真填寫《招考人員報名表》,并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其他能夠證明本人能力素質的技術職稱證書、個人作品、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
四、考試安排
根據(jù)招考崗位及要求和應考人員基本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組織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的內容為招考崗位所必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參加筆試者請攜帶本人戶口本或身份證、準考證。
2、面試。面試考核側重于與應考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
綜合筆試、面試成績,確定人員,組織考察、體檢和公示。
五、有關要求
1、筆試時須攜帶的有關報名材料統(tǒng)一使用A4紙型打印或復印。
2、應考者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附件:
1、《天安門地區(qū)綜合服務中心2013年公開招考財務工作人員職位計劃表》;
2、《招考人員報名表》。
天安門地區(qū)管理委員會人事處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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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doc》來源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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