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來源: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 閱讀:570 次 日期:2013-04-17 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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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水利廳下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機構規(guī)格相當于縣處級,是浙江省唯一的省級水利科研機構。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qū)。主要從事水利與河口規(guī)劃、河口海岸、水資源水環(huán)境、防災減災、巖土工程等研究與咨詢,開展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工程等規(guī)劃、咨詢、勘察、設計、監(jiān)理、代建、水保、造價等技術服務,承擔工程安全監(jiān)測與鑒定、河海地形測繪、海洋水文測驗、防汛搶險技術支持等工作,承擔浙江省水利工程質量仲裁檢測、水電工程機電測試等技術服務。同時,還承擔和開展海洋規(guī)劃設計研究等領域的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8個崗位各1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招聘崗位表》)。

部分崗位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并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人員列入招聘對象范圍。

(二)補充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fā)的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但應于2013年7月底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留學歸國人員學歷學位認證書。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2013年8月底前)。

2、專業(yè)。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4月19日9:00-4月27日16:00。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本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4月19日9:00-4月28日24:00。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4月19日9:00-4月30日24: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符合條件并繳費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人數的3倍;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3年5月15日-5月17日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2013年5月18日在杭州市內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筆試成績可在2013年6月初通過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圍面試。

2、資格復審、面試

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yè)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崗位涉及職稱、工作經歷等條件的,審驗相關材料。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入圍人員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取消應聘資格。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測評要素一般包括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yè)水平和綜合素質等。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網( http://www.zihe.org,通知公告或誠聘英才/公開招考);

2、浙江水利網(http://www.zjwater.gov.cn,業(yè)務專題/人事人才專題/公開招聘專欄);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有關信息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包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和面試通知、考試結果等),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水利廳:0571-87826546(駐廳監(jiān)察室),87826528(人事教育處);

2、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0571-87056703(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聯(lián)系人:0571-86438028,人力資源處,張蕾。

附件: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招聘崗位表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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