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縣公務員局:
你局《關于擬錄用郭麗金等9位同志為我縣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請示》(安政人〔2013〕38號)收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關于下達二○一二年下半年政府系統(tǒng)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計劃的通知》(閩人發(fā)〔2012〕113號)以及《關于印發(fā)<福建省2012年度秋季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人發(fā)〔2012〕122號)文件精神,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等規(guī)定程序均為合格,批準錄用郭麗金等9位同志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一年。具體名單如下:
安溪縣地方志編篡委員會辦公室:郭麗金 許文婕
安溪縣廣播電影電視事業(yè)局:柯思遠 吳圣超
安溪縣勞動監(jiān)察大隊:蔡聯(lián)邦
安溪縣市政公用事業(yè)局:王秋燕 林華梁
安溪縣醫(yī)療保險中心:陳炳枝 魏明明
泉州市公務員局
2013年5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泉州市公務員局辦公室
2013年5月16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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