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導干部法律素質狀況
(1)普遍認識到學法懂法的重要性,經(jīng)過十幾年的普法,干部的法律知識水平得到了明顯的提高,但還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
一是對“三五”普法規(guī)劃中要求的領導干部必須學習和掌握的法律法規(guī)重視不夠。
二是對法律知識的學習不深人,對某些重要問題的理解存在嚴重的偏差。
這些表明,領導干部雖然充分認識到法律知識、法律素養(yǎng)在市場經(jīng)濟建設和民主政治建設中的重要性,但自身的知識準備不足,尤其是憲法、組織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和行政處罰法等有關國家體制、法治原則、領導干部職權的產(chǎn)生、運作、界限和法律責任等方面的知識和素養(yǎng)嚴重缺乏,對憲法和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則和基本問題了解不夠,把握不準。
(2)法律意識有所提高,但觀念尚顯落后。經(jīng)過多年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建設的實踐,領導干部的法律心理漸趨成熟,在立法目的、守法的內涵等一些重要問題上,有了較為理性的認識。尤其在“民告官”這個較為敏感的問題上,有了一種平等、平和的訴訟心理,但就高層次的法律意識、法律觀念來講,情況還不是令人滿意的。
(3)對實現(xiàn)法治國家寄予厚望,但對法制建設的現(xiàn)狀評價不高。目前嚴重存在的以權壓法、地方或部門保護主義等,對法律的公正實施和領導干部法律信仰的建立產(chǎn)生著不可低估的消極影響。
(4)對法的公正價值有了深刻認識,但尚需樹立信仰。作為執(zhí)法者的領導干部,如果沒有信仰的支持,一遇到權勢的壓力或與個人利益、地方利益發(fā)生矛盾時,其執(zhí)法的堅定性將大打折扣。同時也說明,目前嚴重存在的以權壓法、地方或部門保護主義等,對法律的公正實施和領導干部法律信仰的建立產(chǎn)生著不可
(5)提高干部法律素質任重道遠,而基層任務更重?;鶎宇I導干部不僅法律知識較為欠缺,法律觀念仍顯陳舊,而且,由于其在權力結構中處在較低的地位,在權和法的沖突中,更易于屈從于權勢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