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學院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普通高校。我校2014年將繼續(xù)招收高水平運動員。
一、招生項目:男子、女子足球
二、招生人數(shù):計劃招生20—30人(實際招生計劃將根據(jù)生源情況進行調整)
三、招生層次:本???/P>
四、報名條件
1.符合普通高校2014年招生報名要求、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獲得國家二級以上(含二級)運動員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及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同等學歷,獲得國家一級以上(含一級)運動員證書或近三年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3)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shù)膶W習證明和成績單,經(jīng)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共同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jīng)資格認定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得報考;
(4)有一定足球基礎,本人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yǎng)前途的從事田徑或其他球類項目的高水平運動員也可報名。
2.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統(tǒng)一組織的高考報名。
五、報名辦法
登錄學校招生網(wǎng)(http://www.jlict.edu.cn/)招生信息欄下載《吉林化工學院2014年高水平運動員報名登記表》(A4紙打?。顚懲暾?,連同以下材料一并特快專遞至吉林化工學院招生就業(yè)處或直接送交吉林化工學院招生就業(yè)處。郵寄時在郵件內容欄目中注明“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表”字樣。郵寄截止時間:2014年3月28日(以郵戳日期為準)。其它材料有:(1)個人簡歷;(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本無效)復印件;(3)學生證復印件;(4)加蓋發(fā)證機關公章及審核人簽字(需注明審核人聯(lián)系電話)的國家二級(含二級)以上運動員證書復印件;(5)加蓋賽事主辦單位公章及審核人簽字的在近三年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或個人項目前三名的比賽秩序冊和成績冊、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的比賽秩序冊和成績冊;(6)證明考生具備2013年高考報名資格的學?;蚋呖紙竺鞴懿块T介紹信;(7)三張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六、資格確認
1.時間:2014年4月7日;
2.地點:吉林化工學院招生就業(yè)處,逸夫實驗樓B506室;
注:資格確認時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國家二級以上(含二級)運動員證書原件。以上材料原件在審核結束后退還考生,其他材料一律不退還,請考生自行備份復印件。
3.繳費:繳納測試費300元。
七、專項測試
1.測試時間:2014年4月8日;
2.測試內容:(1)足球項目:①守門員測試25米折返跑、25米定位球踢準、技戰(zhàn)術考核(分組比賽)及守門員相關技術;②其他運動員測試顛球、25米折返跑、20米運球過桿射門、25米定位球踢準、技戰(zhàn)術考核(分組比賽);(2)其它項目:其它項目的測試內容根據(jù)吉林省統(tǒng)一考核內容確定。
八、成績公布:學校將在校園網(wǎng)(http://www.jlict.edu.cn/)招生專欄上公布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名單,同時上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及教育部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九、錄?。?/P>
1.組織領導:學校成立由主管領導、招生就業(yè)處、體育教學部、紀檢監(jiān)察部門主要成員組成的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就業(yè)處、體育教學部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2.錄取原則:
錄取時,學校按照考生體育專項測試成績(按60%計算)、文化課成績(按40%計算)總分,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按照以下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yōu)錄取。
(1)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之一的從事足球項目的考生,可以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也可由本人申請參加由學校自行組織的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文化課考試大綱》自主命題的考試,成績合格,經(jīng)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后,由學校報請生源所在地(自治區(qū)、直轄市)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錄取不超過學校當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總數(shù)20%的考生。
(2)少數(shù)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yǎng)前途的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且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65%,由學校報請生源所在地(自治區(qū)、直轄市)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錄取不超過學校當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總數(shù)30%的考生。
(3)體育專項測試合格,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且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的考生,由學校報請生源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后,擇優(yōu)錄取。
3.專業(yè)安排:在符合國家招生政策及學校規(guī)定的前提下,學校根據(jù)專業(yè)招生要求及考生的學習基礎情況,安排考生到適當專業(yè)學習。
十、其它
1.新生入學后,學校將組織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審查,凡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清退,同時報其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2.本簡章解釋權歸吉林化工學院招生就業(yè)處,上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規(guī)及政策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為準。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學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龍?zhí)秴^(qū)承德街45號
郵政編碼:132022
聯(lián)系部門:吉林化工學院招生就業(yè)處
咨詢電話:0432-63083056 13843226610
傳真:0432-63097774
易賢網(wǎng)溫馨提示:
《2014年高水平運動員報名登記表》來源于吉林化工學院—招生就業(yè)處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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