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2014年春季/夏季高考考生體檢的通知及說明
來源:濟南市教育局網 閱讀:1287 次 日期:2014-03-28 14: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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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和省考試院規(guī)定,所有報名參加春季、夏季高考(以下簡稱高考)的考生都必須參加統(tǒng)一組織的高考體檢,并在縣市區(qū)招考辦指定的體檢醫(yī)院進行。體檢醫(yī)院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體檢工作操作規(guī)程進行工作,提出體檢意見,供考生在選報院校(專業(yè))時參考。

為幫助考生順利完成體檢,特別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項:

一、體檢時間和地點:

2014年3月25日至4月15日之間,各縣(市、區(qū))招考辦一般對于各報名點的考生有具體的時間安排。體檢醫(yī)院由各縣(市、區(qū))招考辦和衛(wèi)生行政部門共同商議確定,具體體檢地點、時間及有關要求由各縣(市、區(qū))招考辦確定。考生必須在本縣(市、區(qū))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體檢醫(yī)院(或地點)進行體檢。非指定的體檢醫(yī)院為考生做出的體檢結論無效。考生如不清楚,要盡快咨詢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招考辦。

二、考生要了解高考體檢的標準和要求

考生體檢的依據包括:教育部、衛(wèi)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教育部《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等文件。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高考體檢標準和具體要求進行了說明,明確了錄取受限專業(yè),對不宜就讀專業(yè)提出了指導性建議,便于考生填報志愿和學校錄取。

三、高考體檢的主要程序

高考體檢的主要程序包括:各縣(市、區(qū))招考辦制訂體檢日程安排---各報名點組織考生參加體檢---體檢醫(yī)生按體檢項目和工作操作規(guī)程對考生進行體檢---主檢醫(yī)師做出總檢結論---體檢醫(yī)院負責將體檢表匯總后交考生所在報名點---各報名點對考生體檢表進行復查,檢查是否有漏填、漏檢或體檢結論不明確的,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高考體檢主要檢查項目

高考體檢項目主要包括七個方面:眼科,包括視力、色覺、眼病;內科,包括血壓、發(fā)育情況、心臟及血管、呼吸系統(tǒng)、神經系統(tǒng)、腹部臟器等;外科,包括身高、體重、皮膚、面部、頸部、脊柱、四肢、關節(jié)等;耳鼻喉科,包括聽力、嗅覺、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胸部透視;肝功能檢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五、考生體檢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體檢前

注意各縣(市、區(qū))招考辦公布的體檢日程安排,了解體檢時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項,做好體檢前的準備工作,按時參加體檢。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須提前向老師或縣(市、區(qū))招考辦說明,由縣(市、區(qū))招考辦與體檢醫(yī)院協商后另行安排時間進行體檢。

注意飲食,不吃辛辣、油膩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飲酒,避免做劇烈運動;注意休息,保證良好的睡眠,防止感冒,盡量不要服用藥物、保健品,因為它們可能引起轉氨酶增高等癥狀,影響體檢結果。

輕度色覺異常(色弱)、色覺異常II度(色盲)等疾病不是通過鍛煉和治療能夠改變的。有此類情況的考生也不必煩惱。填報志愿時避開限報的專業(yè),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業(yè),這樣既能夠保證正常學習,又能夠避免畢業(yè)后選擇工作的麻煩。

有高血壓家族史和體形較胖的考生要注意血壓的情況。平時要測一測自己的血壓,如果血壓高應在醫(yī)生指導下系統(tǒng)治療,有些是非藥物治療就可以控制的,如低鹽飲食、消除緊張情緒、適當體育運動等。

(二)體檢中

要自覺做到文明守紀。要尊重體檢醫(yī)生,主動配合體檢醫(yī)生進行檢查;要服從學校和體檢醫(yī)院的指揮,遵守體檢紀律,維護體檢秩序,不在體檢場所大聲喧嘩、吵鬧,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保證體檢工作安全進行。

體檢時,衣著盡量寬松,以便穿脫。勿帶貴重物品,以免丟失;要克服緊張心理,防止由于緊張、擔心而引起的血壓升高、心率過速等現象的發(fā)生。

安排抽血檢查時考生應空腹,抽血后拇指按壓針眼處,不要揉擦,不要用抽血的上肢測量血壓;抽血后如有不適,要就地倚靠、坐下或平臥休息,抽血當日上肢不要做劇烈運動。

體檢時患感冒或其他疾病,正在服藥治療的,要主動向體檢醫(yī)生說明,以免影響體檢結果;由于精神緊張等原因,造成血壓超過正常標準或心率過快等情況,考生須及時向體檢醫(yī)生說明,在體檢醫(yī)生的指導下,適當休息后再重新進行檢查??忌€要注意檢查體檢表所列項目是否已檢查完畢,不要漏項。要注意及時了解自己的單項體檢情況,發(fā)現與自己的身體狀況不一致的,要及時向醫(yī)生提出來并核準,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須通過帶隊老師與體檢醫(yī)院進行反映、協調。是否重新檢查須聽從體檢醫(yī)院的安排。

(三)體檢后

體檢結束后,考生要再次認真檢查體檢表所列各項是否已做檢查、檢查結果是否填寫齊全,避免漏檢或漏填的現象發(fā)生。檢查完畢確認無誤后把體檢表交給帶隊老師,不要私自帶走體檢表。

考生在體檢結束后,必須主動向中學或者所在縣市區(qū)招考辦查詢體檢結果。要詳細了解自己體檢表的各項內容。因為考生體檢表上記錄了考生本人的各項體檢結果,并針對考生體檢中的問題提出了填報志愿的有關指導意見,對考生了解自身身體情況和填報志愿有參考作用。

考生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應于體檢結束一周內向體檢站提出申請,經體檢小組批準后,進行復查。如考生對復查結果仍有異議,可以繼續(xù)向所在縣市區(qū)招考辦反映,由省招生委員會指定的終檢醫(yī)院負責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對有異議的體檢結果做出仲裁結論。體檢結論以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體檢和復查后的結論為準。未在規(guī)定時間之內進行體檢、復查、仲裁的結果一律不作為錄取依據。

六、報考軍事、公安等院校的考生于統(tǒng)考后錄取前由省軍區(qū)、省公安廳按軍事院校、公安院校體檢面試標準組織復檢和面試。復檢和面試辦法另文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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