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2007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成績有疑義的考生,根據(jù)國家相關規(guī)定,可復查含有主觀試題成績科目。本次考試考生只能對《申論》科目成績進行復查。
各州、市人事局公務員考試管理部門于2007年9月25日至9月30日17:00前受理考生復查申請,并由考生填寫好《2007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申論成績復查登記表》(見附件一)。
云南省人事廳考試中心 將于2007年10月19日將復查結果返回各地,請各地將復查結果及時公布。
附件:《2007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申論成績復查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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