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紅河州委公開選調公務員組織方案
根據(jù)《紅河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公開選調組織方案:
一、組織機構(略)
二、選調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選取優(yōu)秀公務員到共青團崗位工作,根據(jù)紅河州共青團和青年工作需要,共青團紅河州委決定從我州縣鄉(xiāng)機關公開選調2名公務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辦公室和組織部各1名工作人員。
(二)選調范圍
在黨政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現(xiàn)任副科級以下職務人員。
(三)報考資格條件
辦公室工作人員一名,報考條件:
1、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政治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共青團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中共黨員;
3、文字基礎扎實,有較強的文字綜合、組織協(xié)調和口頭表達能力,熟悉辦公室和共青團工作;
4、工作滿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并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組織部工作人員一名,報考條件:
1、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政治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共青團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年齡28周歲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中共黨員;
3、文字基礎扎實,有較強的文字綜合、組織協(xié)調和口頭表達能力,熟悉共青團工作;
4、工作滿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并有一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四)報名方式方法、時間和地點
報考人員于5月13日至5月20日前到紅河州五大中心州青少年宮三樓團州委組織部報名。本人不能來的,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五)報考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需提供學歷證明、身份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報考人員基本情況以及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進行資格審定。
(六)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筆試于5月22日上午9時至11時在紅河州五大中心州青少年宮三樓團州委多媒體會議室舉行。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重點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應變能力,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辦公室工作人員職位筆試內容:辦公室工作和共青團知識等內容。
組織部工作人員職位筆試內容:共青團知識等內容。
(七)其他須知事項
1、符合報名條件人數(shù)達到5人以上方可開考。
2、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每個選調職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3、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50%,經歷業(yè)績評價占20%,以總成績第一名為考察人選。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接受報名:
(1)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紀檢部門和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紀律處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職務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三、保障措施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保證選調工作順利開展。
(一)加強保密管理,確保筆試、面試的試題安全。
(二)嚴肅工作紀律,堅持原則,做到公道正派、依法辦事。
(三)主動接受監(jiān)督,及時受理舉報,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共青團紅河州委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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