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2014年專升本招生復習考試大綱(法律)
來源: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網(wǎng) 閱讀:1624 次 日期:2014-06-13 15: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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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要求

1.能夠比較準確地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較為系統(tǒng)地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識和基本原理。

2.能夠理解各種基本民事權利,具備識別各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能力,能夠較為準確地表達基本民事權利的內(nèi)容。

3.具備運用所學民法理論來分析和解決現(xiàn)實生活中具體法律問題的能力。

復習考試內(nèi)容

第一部分總論

一、民法概述

【要求】理解民法的概念與調(diào)整對象;掌握民法的淵源與適用范圍;掌握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調(diào)整對象

(三)民法的淵源

1.制定法

2.習慣法

(四)民法的適用范圍

1.時間上的適用范圍

2.空間上的適用范圍

3.對人的適用范圍

(五)民法基本原則

1.自愿原則

2.平等原則

3.公平原則

4.誠實信用原則

5.公序良俗原則

6.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二、民事法律關系

【要求】掌握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特征與要素;理解民事法律事實的概念、分類與構(gòu)成;理解民事民事權利、民事義務的概念與分類;理解民事權利的保護方法;了解民事義務的概念與分類。

(一)民事法律關系概述

1.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與特征

2.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3.民事法律事實

(二)民事權利

1.民事權利的概念

2.民事權利的分類

(三)民事權利的保護方法

1.私力救濟

2.公力救濟

(四)民事義務的概念與分類

三、自然人

【要求】了解自然人的概念與住所;掌握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概念與特征、開始與終止;掌握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特征及種類;掌握我國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制度的法律規(guī)定;理解監(jiān)護的概念與設立、監(jiān)護人及其職責。

(一)自然人概述

1.自然人的概念

2.自然人的住所

(二)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1.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概念與特征

2.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開始與終止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1.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與特征

2.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種類

(四)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1.宣告失蹤

2.宣告死亡

(五)監(jiān)護

1.監(jiān)護的概念

2.監(jiān)護的設立

3.監(jiān)護人

4.監(jiān)護人的責任

四、法人

【要求】掌握法人的概念與應具備的條件;了解法人的分類;理解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的特點;理解法人機關的概念、構(gòu)成及其與法人的關系;了解法人的變更、終止與清算。

(一)法人概述

1.法人的概念與特征

2.法人應具備的條件

3.法人機關

(二)法人的分類

(三)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1.法人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

2.法人民事行為能力的特征

(四)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1.法人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

2.法人民事行為能力的特征

(五)法人的變更、終止與清算

1.法人變更的概念與類型

2.法人終止的概念與原因

3.法人清算的概念與清算終結(jié)

五、合伙

【要求】掌握合伙的概念;掌握普通合伙的概念、特征、設立條件以及合伙債務的承擔;了解普通合伙的財產(chǎn)、合伙損益的分配與合伙事務的執(zhí)行;理解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的條件及效力;理解特殊普通合伙的概念與特征;掌握有限合伙的概念與特征;理解有限合伙的設立條件、有限合伙人的入伙及退伙。

(一)合伙的概念

(二)普通合伙

1.普通合伙的概念與特征

2.普通合伙的設立條件

3.普通合伙的財產(chǎn)

4.普通合伙損益的分配與合伙事務的執(zhí)行

5.普通合伙債務的承擔

6.特殊普通合伙的概念與特征

(三)有限合伙

1.有限合伙的概念與特征

2.有限合伙的設立條件

3.有限合伙人的入伙與退伙

六、民事行為

【要求】掌握民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了解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與形式;掌握民事行為的成立及生效要件;了解附條件與附期限民事行為;掌握無效民事行為、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的概念及其法律后果。

(一)民事行為概述

1.民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

2.民事行為的分類

3.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

(二)民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

1.民事行為的成立要件

2.民事行為的生效要件

3.民事行為的特別生效要件

(三)無效民事行為

1.無效民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

2.無效民事行為的情形

3.民事行為被確認無效的法律后果

(四)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1.可撤銷民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

2.可撤銷民事行為的情形

3.撤銷權的行使

(五)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

1.效力待定民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

2.效力待定民事行為的情形

七、代理

【要求】掌握代理的概念、特征、分類及代理權的行使;理解無權代理及其法律后果;掌握表現(xiàn)代理的構(gòu)成要件及法律后果。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二)代理的類型

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與指定代理

2.本代理與復代理

(三)代理權的行使

1.代理權行使的原則

2.濫用代理權的禁止

(四)代理權的消滅

(五)無權代理

1.無權代理的概念與特征

2.狹義無權代理

3.表見代理

八、訴訟時效和期限

【要求】理解時效的概念與種類;理解訴訟時效的概念、適用范圍與種類;掌握訴訟時效期間的開始、中止、中斷與延長;理解期限的概念、確定與計算。

(一)時效的概念與種類

(二)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的概念

2.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

3.訴訟時效的效力

4.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

5.訴訟時效的種類

6.訴訟時效的起算、中止、中斷與延長

(三)期限

1.期限的概念

2.期限的確定與計算

第二部分物權

一、物權概述

【要求】理解物、物權的概念與特征;了解物權的類型;掌握我國物權法的基本原則及物權保護的方法。

(一)物權的概念與特征

(二)物權的客體

1.物的概念與特征

2.物的分類

(三)物權的類型

1.我國物權法規(guī)定的物權種類

2.民法學上物權的分類

(四)我國物權法的原則

1.物權法定原則

2.公示與公信原則

(五)物權的保護

1.請求確認物權

2.請求返還原物

3.請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險

4.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恢復原狀

5.請求損害賠償

二、物權的變動

【要求】理解物權的變動的概念及原因;掌握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

(一)物權變動的概念

(二)物權變動的原因

1.基于民事行為引起的物權變動

2.非基于民事行為引起的物權變動

(三)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

1.動產(chǎn)交付

2.不動產(chǎn)登記

三、所有權

【要求】理解所有權的概念、特征與內(nèi)容;理解業(yè)主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的概念、特征與內(nèi)容;理解相鄰關系的概念與特征;掌握各種相鄰關系的處理方法;掌握所有權取得的特別方法;理解共有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一)所有權概述

1.所有權的概念與特征

2.所有權的內(nèi)容

(二)業(yè)主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

1.業(yè)主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的概念與特征

2.業(yè)主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的內(nèi)容

(三)相鄰關系

1.相鄰關系的概念與特征

2.各種相鄰關系

(四)所有權取得的特別方式

1.善意取得

2.拾得遺失物

3.發(fā)現(xiàn)埋藏物或隱藏物

4.添附

(五)共有

1.共有的概念與特征

2.按份共有

3.共同共有

四、用益物權

【要求】理解用益物權的概念、特征;掌握各種具體的用益物權的特點和行使的法律要求。

(一)用益物權的概念與特征

(二)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

1.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概念與特征

2.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取得

3.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消滅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

1.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概念與特征

2.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與期限

3.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消滅

(四)宅基地使用權

1.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與特征

2.宅基地使用權的內(nèi)容

(五)地役權

1.地役權的概念與特征

2.地役權的取得

3.地役權的內(nèi)容

五、擔保物權

【要求】理解擔保物權的概念和特征,各種擔保物權與債權的關系;掌握每種擔保物權的基本內(nèi)容。

(一)擔保物權概述

1.擔保物權的概念與特征

2.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

3.擔保物權消滅的情形

(二)抵押權

1.抵押權的概念與特征

2.抵押權的設立

3.抵押權當事人的權利

4.抵押權的實現(xiàn)

(三)質(zhì)權

1.質(zhì)權的概念

2.動產(chǎn)質(zhì)權

3.權利質(zhì)權

(四)留置權

1.留置權的概念

2.留置權的取得

3.留置權人的權利與義務

六、占有

【要求】理解占有的概念及分類;掌握我國物權法對占有的保護。

(一)占有概述

1.占有的概念

2.占有的分類

(二)占有的保護

第三部分債權

一、債的概述

【要求】理解債的概念、特征及分類;掌握債的發(fā)生原因;理解債的保全的概念;掌握債權人代位權和撤銷權的成立要件及其行使的效力;理解債的擔保的概念;掌握保證、定金的法律特征與效力;理解債的轉(zhuǎn)移與消滅。

(一)債的概念與特征

(三)債的分類

1.合同之債與非合同之債

2.單一之債與多數(shù)人之債

3.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

4.特定物之債與種類物之債

5.簡單之債與選擇之債

6.主債與從債

(三)債的發(fā)生原因

1.合同

2.侵權行為

3.不當?shù)美?/P>

4.無因管理

(四)債的保全

1.債的保全的概念

2.債權人的代位權

3.債權人的撤銷權

(五)債的擔保

1.債的擔保的概念

2.保證

3.定金

(六)債的移轉(zhuǎn)和消滅

1.債的移轉(zhuǎn)

2.債的消滅

二、合同

【要求】掌握合同的概念、特征與分類;掌握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掌握要約、承諾的成立條件及其效力;理解合同的內(nèi)容;了解合同的形式;理解合同履行的規(guī)則;掌握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理解合同變更與解除的概念;掌握合同變更與解除的條件及法律后果;理解各種民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各種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同概述

1.合同的概念與特征

2.合同的分類

(二)合同的訂立

1.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

2.合同成立的時間與地點

(三)合同的內(nèi)容與形式

1.合同內(nèi)容

2.合同的形式

(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規(guī)則

2.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五)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變更與解除的概念

2.合同解除的分類

3.合同解除的條件

4.合同解除的程序與法律后果

(六)各種合同

1.買賣合同

2.贈與合同

3.租賃合同

4.承攬合同

5.保管合同

6.運輸合同

7.委托合同

8.居間合同

第四部分人身權

一、人身權概述

【要求】理解人身權的概念與特征;掌握人身權的分類。

(一)人身權的概念與特征

1.人身權的概念

2.人身權的特征

(二)人身權的分類

1.人格權

2.身份權

二、人格權

【要求】理解人格權的概念與特征;掌握各種具體人格權的內(nèi)容及法律特征。

(一)人格權的概念與特征

(二)生命權

1.生命權的概念與特征

2.生命權的內(nèi)容

(三)健康權

1.健康權的概念與特征

2.健康權的內(nèi)容

(四)姓名權與名稱權

1.姓名權的概念與內(nèi)容

2.名稱權的概念與內(nèi)容

(五)肖像權

1.肖像權的概念與特征

2.肖像權的內(nèi)容

(六)名譽權

1.名譽權的概念與特征

2.名譽權的內(nèi)容

(七)隱私權

1.隱私權的概念與特征

2.隱私權的內(nèi)容

第五部分婚姻家庭

一、概述

【要求】理解婚姻家庭法的調(diào)整對象;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則。

(一)婚姻家庭法的調(diào)整對象

(二)婚姻法的基本原則

1.婚姻自由原則

2.一夫一妻原則

3.男女平等原則

4.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原則

5.實行計劃生育原則

6.夫妻應當互相忠實、尊重原則

7.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原則

二、親屬關系原理

【要求】理解親屬的概念與種類;掌握親等的計算方法;理解親屬關系的發(fā)生與終止。

(一)親屬的概念與種類

1.親屬的概念

2.親屬的種類

(二)親等

1.親等的概念

2.親等的計算方法

(三)親屬關系的發(fā)生與終止

1.配偶關系的發(fā)生與終止

2.血親關系的發(fā)生與終止

3.姻親關系的發(fā)生與終止

三、結(jié)婚

【要求】理解結(jié)婚的概念與特征;掌握結(jié)婚的條件;掌握事實婚姻、無效婚姻的法律規(guī)定。

(一)結(jié)婚的概念與特征

(二)結(jié)婚的條件

1.結(jié)婚的實質(zhì)條件

2.結(jié)婚的形式條件

(三)事實婚姻

1.事實婚姻的概念

2.事實婚姻的處理

(四)無效婚姻與可撤銷婚姻

1.無效婚姻

2.可撤銷婚姻

四、夫妻關系

【要求】理解夫妻人身關系;掌握夫妻財產(chǎn)制度;理解夫妻間的撫養(yǎng)與夫妻間的繼承。

(一)夫妻人身關系

(二)夫妻財產(chǎn)關系

1.夫妻財產(chǎn)制度

2.夫妻間的撫養(yǎng)

3.夫妻間的繼承

五、離婚

【要求】理解離婚的概念與特征;掌握離婚的程序與離婚的法律后果;理解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的標準。

(一)離婚的概念與特征

(二)登記離婚

1.登記離婚的概念

2.登記離婚的條件和程序

(三)訴訟離婚

1.訴訟離婚的概念

2.訴訟離婚的程序

3.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

4.訴訟離婚的限制性規(guī)定

(四)離婚的法律后果

1.離婚在當事人人身關系與財產(chǎn)關系方面的后果

2.離婚在父母子女扶養(yǎng)關系方面的后果

六、父母子女

【要求】理解父母子女的概念與分類;掌握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

(一)父母子女關系的概念與分類

(二)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

1.父母對子女的撫養(yǎng)教育義務

2.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管教、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3.子女對父母有贍養(yǎng)扶助的義務

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chǎn)的權利

第六部分繼承權

一、繼承權概述

【要求】理解繼承的概念與特征;了解我國繼承法的基本原則;理解遺產(chǎn)的概念與范圍;掌握繼承權的接受、放棄與喪失。

(一)繼承的概念與特征

(二)我國繼承法的基本原則

1.保護公民私有財產(chǎn)繼承權原則

2.繼承權男女平等原則

3.互諒互讓、團結(jié)和睦原則

4.養(yǎng)老育幼、照顧病殘原則

(三)遺產(chǎn)的概念與范圍

(四)繼承權的接受、放棄與喪失

二、法定繼承

【要求】理解法定繼承的概念與特征;掌握法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代位繼承、轉(zhuǎn)繼承及法定繼承的遺產(chǎn)分配原則。

(一)法定繼承的概念與特征

(二)法定繼承人的范圍與繼承順序

1.法定繼承人的范圍

2.法定繼承人的順序

(三)代位繼承與轉(zhuǎn)繼承

1.代位繼承

2.轉(zhuǎn)繼承

3.代位繼承和轉(zhuǎn)繼承的區(qū)別

(四)法定繼承中的遺產(chǎn)分配

1.法定繼承的遺產(chǎn)分配原則

2.非繼承人的遺產(chǎn)取得權

三、遺囑繼承

【要求】理解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概念與特征;掌握遺囑的有效條件以及遺囑的變更、撤銷與執(zhí)行;了解遺囑繼承與遺贈的區(qū)別。

(一)遺囑繼承概述

1.遺囑繼承的概念與特征

2.遺囑繼承的適用條件

(二)遺囑的設立

1.遺囑的概念與特征

2.遺囑的形式

(三)遺囑的有效條件

(四)遺囑的變更與撤銷

(五)遺贈

1.遺贈的概念與特征

2.遺贈與遺囑繼承的區(qū)別

(六)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

1.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的概念與特征

2.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的效力

四、遺產(chǎn)的處理

【要求】了解繼承的開始與遺產(chǎn)的保管;掌握遺產(chǎn)分配的原則和方式及被繼承人遺產(chǎn)債務的清償原則。

(一)繼承的開始與遺產(chǎn)的保管

1.繼承的開始

2.遺產(chǎn)的保管

(二)遺產(chǎn)的分割與被繼承人債務清償

1.遺產(chǎn)分割的原則

2.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

第七部分民事責任

一、民事責任概述

【要求】理解民事責任的概念與特征;理解民事責任的分類。

(一)民事責任的概念與特征

(二)民事責任的分類

1.合同責任與非合同責任

2.雙方責任與單方責任

3.共同責任與單獨責任

4.財產(chǎn)責任與非財產(chǎn)責任

5.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

二、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

【要求】理解締約過失責任的概念;掌握締約過失責任的適用與損害賠償?shù)姆秶?;理解違約責任的概念與特征;掌握違約責任的一般構(gòu)成要件;理解違約行與侵權行為的競合;掌握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一)締約過失責任

1.締約過失責任的概念

2.締約過失責任的構(gòu)成要件

3.締約過失責任的適用情形

4.締約過失責任的形式

(二)違約責任

1.違約責任的概念與特征

2.違約責任的一般構(gòu)成要件

3.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

4.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三、侵權責任

【要求】理解侵權行為的概念與特征;理解侵權責任的概念與特征;掌握侵權行為歸責原則、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及一般侵權行為的構(gòu)成要件;理解共同侵權行為的概念及其責任;理解我國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的各種侵權行為的表現(xiàn)及其構(gòu)成要件。

(一)侵權行為概述

1.侵權行為的概念與特征

2.侵權責任的概念與特征

3.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

4.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

(二)一般侵權責任的構(gòu)成要件

1.加害行為

2.損害事實

3.加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

4.過錯

(三)共同侵權行為與責任

1.共同侵權行為的概念

2.共同侵權行為的責任

(四)我國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的各類侵權責任

1.監(jiān)護人責任

2.職務侵權責任

3.網(wǎng)絡侵權責任

4.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

5.教育機構(gòu)傷害責任

6.產(chǎn)品責任

7.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8.醫(yī)療損害責任

9.環(huán)境污染責任

10.高度危險責任

11.飼養(yǎng)動物損害責任

12.物件損害責任

考試形式及試卷結(jié)構(gòu)

試卷總分:150分

考試時間:150分鐘

考試方式:閉卷,筆試

試卷內(nèi)容比例:

總論部分約20%

物權部分約20%

債權部分約20%

人身權、婚姻家庭、繼承權部分約20%

民事責任部分約20%

試卷題型比例:

選擇題約46%

判斷題約14%

簡答題約12%

論述題約8%

案例分析題約20%

試題難易比例:

容易題約30%

中等難度題約50%

較難題約20%

樣題

一、選擇題(每小題只有一個選項是正確的,每題2分,共70分)

1.下列各項原則中,不屬于我國民法基本原則的是()

A.平等原則B.自愿原則

C.公序良俗原則D.過失責任原則

2.甲在一次車禍中死亡,其子乙繼承了其遺產(chǎn)。引起這一法律關系的法律事實是()。

A.車禍B.甲的死亡

C.乙未聲明放棄繼承權D.乙和甲之間存在父子關系

3.()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A.10周歲以上B.14周歲以上

C.12周歲以上D.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

4.公民下落不明,一般滿()年,經(jīng)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宣告其死亡。

A.1B.2

C.3D.4

5.依照《民法通則》規(guī)定,法人終止的原因不包括()。

A.解散B.停業(yè)整頓

C.依法被撤銷D.宣告破產(chǎn)

6.合伙協(xié)議對入伙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入伙需要取得()。

A.全體合伙人同意B.半數(shù)合伙人同意

C.2/3合伙人同意D.出資超過50%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7.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除外,有限合伙企業(yè)的人數(shù)()。

A.沒有任何限制B.只有最低人數(shù)限制

C.只有最高人數(shù)限制D.既有只有最低人數(shù)限制即2人,有最高人數(shù)限制即50人

8.某商場明知其出售的服裝有殘次,而按正品出售消費者王某。該行為屬于()。

A.欺詐的行為B.顯示公平的行為

C.合法行為D.行為人對內(nèi)容有重大誤解的民事行為

9.甲與乙簽訂一合同,雙方約定如果年底甲出國就將其房屋出售給乙,該行為屬于()。

A.無效的民事行為B.未成立的民事行為

C.附期限的民事行為D.附條件的民事行為

10.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nèi)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名義是()。

A.自己的B.律師的

C.第三人的D.被代理人的

11.下列行為中不得代理的是()。

A.訂立合同B.結(jié)婚登記

C.購買機票D.購買股票

12.依照《民法通則》規(guī)定,出售不合格產(chǎn)品未聲明的,其訴訟時效期間未()。

A.1年B.2年

C.3年D.4年

13.就物權的性質(zhì)而言,它是一種()。

A.抗辯權B.請求權

C.支配權D.相對權

14.依照我國《物權法》的規(guī)定,下列不屬于物權保護方法的是()。

A.請求確認無權B.請求返還原物

C.請求賠禮道歉D.請求賠償損失

15.不動產(chǎn)物權的權利變動,通常以()為公示方式。

A.登記B.實物占有

C.實物交付D.當事人合意

16.所有權各項權能中,最核心的權能是()。

A.占有權B.處分權

C.收益權D.使用權

17.對于共有財產(chǎn),部分所有人主張按份共有,部分所有人主張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證明財產(chǎn)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時,應認定為()

A.按份共有B.共同共有

C.個人所有D.公共所有

18.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屬于()。

A.自物權B.所有權

C.擔保物權D.用益物權

19.根據(jù)《物權法》規(guī)定,下列可以作為抵押物的是()。

A.土地所有權B.醫(yī)療衛(wèi)生設施

C.學校的教育設施D.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20.下列各種占有中,屬于無權占有的是()。

A.甲保管乙委托保管的貨物B.甲占有盜竊所得的財產(chǎn)

C.物流公司運輸他人托運的貨物D.電器修理店收留甲因未付修理費而抵押的手表

21.甲與某汽車銷售公司簽訂了一份購買一輛汽車的合同。從性質(zhì)上看,甲與汽車銷售公司之間所發(fā)生的債務關系屬于()

A.連帶之債B.單一之債

C.法定之債D.選擇之債

22.下列行為構(gòu)成無因管理的是()。

A.拒絕履行合同義務B.飼養(yǎng)他人走失的動物

C.醫(yī)生搶救病人D.郵局保管待運的郵件

23.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的()。

A.5%B.10%

C.15%D.20%

24.合同可以采取口頭形式,也可以采取書面形式,下列屬于口頭形式的是()。

A.電話B.合同書

C.電報、電傳、傳真D.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和電子郵件

25.在雙務合同履行中當事人所享有的抗辯權不包括()。

A.不安抗辯權B.延期抗辯權

C.先履行抗辯權D.同時履行抗辯權

26.就姓名權而言,不包括()。

A.姓名決定權B.姓名變更權

C.姓名轉(zhuǎn)讓權D.姓名使用權

27.下列各項中構(gòu)成侵犯肖像權的是()。

A.在尋人啟事中使用失蹤人的肖像B.新聞報道中使用某領導人的肖像

C.公安機關通緝令中使用犯罪嫌疑人的肖像D.未經(jīng)公民同意使用其肖像做廣告

28.下列禁止性規(guī)定中,體現(xiàn)我國婚姻法所規(guī)定的一夫一妻原則的是()。

A.禁止重婚B.禁止家庭暴力

C.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D.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

29.根據(jù)《婚姻法》的規(guī)定,下列屬于結(jié)婚的形式要件的是()。

A.符合一夫一妻制B.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C.達到法定結(jié)婚年齡D.依法進行結(jié)婚登記

30.根據(jù)《婚姻法》規(guī)定,現(xiàn)役軍人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

A.女方在懷孕期間除外B.女方分娩后不滿一年的除外

C.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除外D.女方中止妊娠不滿6個月的除外

31.遺產(chǎn)是公民死亡時所遺留的()。

A.公民收入B.公民的儲蓄

C.個人合法財產(chǎn)D.個人所有財產(chǎn)

32.不需要見證人間正即可有效的遺囑是()。

A.自書遺囑B.代書遺囑

C.錄音遺囑D.口頭遺囑

33.下列民事責任中,即可適用侵害財產(chǎn)權,又可適用于侵害人身權的是( ?。?。

A.停止侵害B.返還財產(chǎn)

C.恢復名譽D.消除影響

34.根據(jù)《侵權行為法》的規(guī)定,污染環(huán)境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是()。

A.過錯責任原則B.違法責任原則

C.無過錯責任原則D.公平責任原則

35.甲開車逆行,致使對面行駛的乙急打輪躲避甲而撞倒了行人丙,丙致傷半個月未上班,要求賠償。此案應()。

A.由乙賠償丙的醫(yī)療費B.由乙賠償丙的誤工費

C.由甲和乙共同賠償丙的醫(yī)療費D.由甲賠償丙的醫(yī)療費和誤工費

二、判斷題(每題2分,共20分)

1.民法是調(diào)整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財產(chǎn)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

2.凡是年滿18周歲的公民一定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一切民事活動。()

3.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明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默示的方式。()

4.顯示公平的民事行為是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5.在只要飼養(yǎng)的動物造成他人的損害,動物飼養(yǎng)人就應承擔民事責任。()

6.凡是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都喪失繼承權。()

7.主觀過錯是承擔一切民事責任的前提。()

8.宣告失蹤是宣告死亡的必經(jīng)程序。()

9.違約金的支付必須以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為前提。(?。?/P>

10.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P>

三、簡答題(每題6分,共18分)

1.簡述代理權行使的原則。

2.簡述格式條款的概念和特點。

3.簡述訴訟時效的中斷和中止的區(qū)別。

四、論述題(12分)

試論物權與債權的區(qū)別。

五、案例分析題(每題15分,共30分)

1.王剛與趙海燕為夫妻關系,趙海燕為王剛之妻。二人共同經(jīng)營一輛捷達轎車。1999年2月8日,因家庭矛盾,夫妻發(fā)生糾紛,當晚趙海燕開車離家。2月14日,趙海燕未與王剛協(xié)商,以80000元價格把車賣給李鐵,并于當天到市交通部門謊稱其丈夫外出辦事,辦理了汽車買賣手續(xù),把車籍轉(zhuǎn)到李鐵名下,但互相沒有交付車款和汽車。后趙海燕覺得賣80000元價格低,遂于2月22日又將汽車以88000元價格賣給劉志。當天,劉志將88000元車款全部付給趙海燕。趙海燕將車交給劉志,未辦理車籍轉(zhuǎn)移手續(xù)。次日,此事被王剛發(fā)現(xiàn),將行車證扣留。

據(jù)此,王剛向法院起訴稱:1999年2月8日,因家庭矛盾,大妻發(fā)生口角后,趙海燕與他人合謀,擅自把家庭共有的捷達轎車賣給李鐵,并辦理了車籍轉(zhuǎn)移手續(xù),后又轉(zhuǎn)賣給劉志,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對車給予確權。

趙海燕答辯并反訴稱:該車是我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我有處分的權利,買賣過程中不存在合謀、欺騙有關部門的行為,屬于合法交易。

李鐵答辯稱:趙海燕賣車,我同意買車,事先不知道孫、丁之間的矛盾。

劉志稱:我買車出于自愿、善意,無過錯,如買賣不成趙海燕應退還車款并賠償損失。

問:(1)趙海燕是否有權賣掉該車,為什么?

(2)本案應如何處理?并說明理由。

2.作家高某于1983年同張君結(jié)婚,1985年高某用當年出版一部小說所得稿酬購買平房6間。2005年1與,高某身患癌癥,他立下一份自書遺囑,將6間房屋留給妻子張君2間,兩個孩子(均已成年)每人各2間。高某死后,出版社又給匯來高某生前出版的一部作品的稿酬60000元,其妻張君將這筆錢作了如下處理:她得3萬元,兩個孩子各得15000元。兩個孩子不同意,要求平分,爭執(zhí)不下,訴至法院。

問:(1)高某的醫(yī)囑是否有效?為什么?

(2)該案應如何處理?

參考答案

一、選擇題

1.D2.B3.D4.D5.B6.A7.D8.A9.D10.D

11.B12.A13.C14.C15.A16.B17.B18.D19.D20.B

21.B22.B23.D24.A25.B26.C27.D28.A29.D30.C

31.C32.A33.A34.C35.D

二、判斷題

1.錯誤?。?錯誤?。?正確?。?錯誤 5.錯誤

6.錯誤?。?錯誤?。?錯誤?。?錯誤?。保?正確

三、簡答題

1.簡述代理權行使的原則。

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權時應遵循下列原則:

(1)代理人應在代理權限內(nèi)行使代理權,不得無權代理。

(2)代理人應當親自行使代理權,不得擅自轉(zhuǎn)委托。

(3)代理人應當忠誠、勤勉、謹慎地行使代理權。

2.簡述格式條款的概念和特點。

格式條款,是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相對方不能與之協(xié)商的條款。格式條款具有以下特點:

(1)格式條款是一方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

(2)格式條款是一方為不特定的相對人制定的。

(3)格式條款的內(nèi)容具有定型化的特點。

(4)相對方在訂約中居于附從地位。

3.簡述訴訟時效的中斷和中止的區(qū)別。

訟時效的中斷和中止的區(qū)別主要有:

(1)發(fā)生的時間不同。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可發(fā)生在時效期間開始后的任何時間,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只能發(fā)生于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中。

(2)法定事由不同。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的主觀意志決定的事實,屬行為范疇;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法定事由是權利人無法行使權利的客觀事實。

(3)法律后果不同。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法律后果是已經(jīng)進行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中斷事由消除后,時效期間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期間中止的法律后果是訴訟時效期間暫停,中止事由消除后,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四、論述題

物權與債權的區(qū)別如下:

(1)物權是對世權,即其權利主體是特定的人,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任何人;而債權是對人權。

(2)物權的客體是物,并且作為物權客體的物必須是能為民事主體支配和利用、具有一定的經(jīng)濟價值的物質(zhì)財富;而債權的客體除了物以外,還可以是行為或智力成果。

(3)物權的內(nèi)容表現(xiàn)為支配權;而債權的內(nèi)容表現(xiàn)為請求權。

(4)物權具有排他性,即一物一權原則。當然,物權的排他性并不排斥同一財產(chǎn)為多數(shù)人共有;而債權則不具有排他性,同一物上可以同時或先后設立數(shù)個債權。

五、案例分析題

1.(1)趙海燕無權處分。汽車是家庭共有,必須經(jīng)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才能處分。

(2)李萬有和李溪龍是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無權處分他人動產(chǎn)的占有人,在不法將動產(chǎn)轉(zhuǎn)讓給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讓人在取得該動產(chǎn)時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對該動產(chǎn)的所有權,受讓人在取得動產(chǎn)的所有權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讓人返還財產(chǎn),而只能請求轉(zhuǎn)讓人(占有人)賠償損失。車應歸李鐵所有,汽車作為大型動產(chǎn)轉(zhuǎn)移所有權的標志是取得登記。劉志的購車款應予返還。王剛與趙海燕共同共有賣車款。

2.(1)高某的遺囑無效。因為房屋是在高某和張君婚姻存續(xù)期間收入購置,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高某在遺產(chǎn)中處分了不屬于自己的財產(chǎn)。

(2)60000元稿費是高某生前與張君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出版作品的所得,因此也應屬夫妻共同財產(chǎn)。原則上應這樣分配:張君得40000元,兩個孩子各得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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