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基層政法定向招錄考試《民法學》—民事責任概述
來源:易賢網 閱讀:5691 次 日期:2010-06-10 14: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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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jié)    民事責任的概念與特征

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違反其民事義務或侵犯他人民事權利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其特征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民事責任是民事主體違反民事法律規(guī)范所承擔的

不利法律后果。根據《民法通則》第106條的規(guī)定,違反民事法律規(guī)范主要表現(xiàn)為兩個方面:一是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二是侵害國家和集體的財產及他人財產和人身的。

2.民事責任是以補償性質為主的一種法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主要是對國家的責任,而民事責任主要是違法行為人對受害人所承擔的責任。因為,民事責任的主要功能在于對受害人提供補救,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損失得到恢復。

3.民事責任具有強制性和一定程度的任意性。法律責任都具有強制性,民事責任也不例外。但民事責任與其他法律責任的區(qū)別在于:民事責任兼具強制性和任意性兩方面特性。民事責任的任意性表現(xiàn)在:受害人可以不請求責任人承擔民事責任,責任人也可以與受害人通過協(xié)商的方式確定民事責任的承擔。當事人可以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對合同責任作出事先安排。民事責任確定以后,受害人可以與行為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處分其權利;民事責任的強制性表現(xiàn)在:如果受害人請求責任人承擔責任而責任人拒絕承擔時,受害人有權請求法院運用國家公權力強制責任人承擔。同時,如果當事人之間關于民事責任的約定不符合法律要求時,該條款也將會被宣告無效或撤銷,從而適用法定的民事責任。

4.民事責任是以財產責任為主的一種法律責任。民事責任主要是財產責任,不觸及責任主體的生命和人身自由。

第二節(jié)    民事責任的種類

根據引起民事責任的法律根據的不同,可以將民事責任分為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與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及締約過失責任。

一、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

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是指侵權行為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時,依法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

二、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

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又稱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所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

三、締約過失責任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締約當事人因故意或者過失,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給對方當事人的利益造成損失所應當承擔的責任。

締約過失責任的實踐意義在于有利于交易的促成,維護交易安全。在沒有合同關系或合同沒有生效的情況下,當人們的權益遭到損害時,通常運用侵權行為責任理論來尋求救濟,但由于侵權行為的成立條件較為嚴格,有時難以達到目的,如果適用締約過失責任則有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利益。締約過失責任制度的建立,一方面促使人們在市場中大膽尋求交易伙伴,一旦遭受損害則可以以締約過失為理論武器尋求法律保護;另一方面,該責任可以提請從事交易準備活動的人們,要誠實對待談判對象,否則會因自己的過失承擔一定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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