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10年面向社會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公告(第1號)
來源:保山市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辦公室 閱讀:6717 次 日期:2010-07-21 11: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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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大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工作力度,建立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把各類優(yōu)秀人才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省委決定,今年在全省統一組織面向社會公開選拔一批領導干部。根據省委組織部《關于2010年面向社會公開選拔領導干部的通知》(云組電明〔2010〕79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和職位要求

(一)公開選拔的副處級領導職位(5個)

1、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副書記1名

2、保山市糧食局副局長1名

3、保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1名

4、保山市水長工業(yè)園區(qū)管委會副主任1名

5、共青團保山市委副書記1名

(二)公開選拔的科級領導職位(30個)

1、隆陽區(qū)(5個)

(1)隆陽區(qū)建設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2)隆陽區(qū)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1名(副科級)

(3)保山市第二人民醫(yī)院副院長1名(副科級)

(4)隆陽區(qū)水寨鄉(xiāng)副鄉(xiāng)長1名(副科級)

(5)隆陽區(qū)瓦馬鄉(xiāng)副鄉(xiāng)長1名(副科級)

2、施甸縣(6個)

(1)施甸縣教育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2)施甸縣衛(wèi)生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3)施甸縣環(huán)保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4)施甸縣由旺鎮(zhèn)副鎮(zhèn)長1名(副科級)

(5)施甸縣老麥鄉(xiāng)副鄉(xiāng)長1名(副科級)

(6)施甸縣酒房鄉(xiāng)副鄉(xiāng)長1名(副科級)

3、騰沖縣(6個)

(1)騰沖縣統計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2)騰沖縣中醫(yī)院副院長1名(副科級)

(3)騰沖縣界頭鄉(xiāng)黨校常務副校長1名(副科級)

(4)騰沖縣北海鄉(xiāng)黨校常務副校長1名(副科級)

(5)騰沖縣清水鄉(xiāng)黨校常務副校長1名(副科級)

(6)騰沖縣五合鄉(xiāng)黨校常務副校長1名(副科級)

4、龍陵縣(8個)

(1)龍陵縣中醫(yī)院院長1名(正科級)

(2)共青團龍陵縣委副書記1名(副科級)

(3)龍陵縣教育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4)龍陵縣象達鄉(xiāng)司法所所長1名(副科級)

(5)龍陵縣勐糯鎮(zhèn)司法所所長1名(副科級)

(6)龍陵縣木城鄉(xiāng)司法所所長1名(副科級)

(7)龍陵縣臘勐鄉(xiāng)副鄉(xiāng)長1名(副科級)

(8)龍陵縣碧寨鄉(xiāng)副鄉(xiāng)長1名(副科級)

5、昌寧縣(5個)

(1)昌寧縣大田壩鄉(xiāng)副鄉(xiāng)長1名(副科級)

(2)昌寧縣灣甸鄉(xiāng)副鄉(xiāng)長1名(副科級)

(3)昌寧縣雞飛鄉(xiāng)副鄉(xiāng)長1名(副科級)

(4)昌寧縣更戛鄉(xiāng)副鄉(xiāng)長1名(副科級)

(5)昌寧縣珠街鄉(xiāng)副鄉(xiāng)長1名(副科級)

(三)職位基本要求

思想政治素質好,能牢固樹立科學發(fā)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開拓創(chuàng)新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善于調查研究,作風深入扎實;密切聯系群眾,有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和處理復雜矛盾的經驗和能力。

(四)具體職位要求

1、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副書記職位要求:具有3年以上黨齡,熟悉黨務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組織協調能力較強。

2、保山市糧食局副局長職位要求:熟悉國家糧食工作政策,具有經濟管理工作經驗,具備較強的應變處理和組織協調能力。

3、保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職位要求:具有建筑設計、通信工程或相關專業(yè)學歷,有從事建筑設計、通信工程及相關行業(yè)的工作經歷,了解人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

4、保山市水長工業(yè)園區(qū)管委會副主任職位要求:熟悉工業(yè)經濟、企業(yè)管理和項目投資建設等工作,具有一定的工業(yè)經濟管理和招商引資工作經驗,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5、共青團保山市委副書記職位要求:有較好的理論基礎,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較強,熱愛共青團和青少年工作,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公開選拔的科級領導職位具體要求:詳見各縣(區(qū))公選公告。

二、選拔范圍

(一)共青團保山市委副書記、保山市水長工業(yè)園區(qū)管委會副主任2個副處級職位面向全省符合選拔職位基本條件、資格和職位要求的人員公開選拔。其他副處級職位面向保山市符合選拔職位基本條件、資格和職位要求的人員公開選拔。

(二)縣(區(qū))公開選拔的科級領導職位選拔范圍詳見各縣(區(qū))公選公告。

三、基本資格條件

報名參加本次公開選拔的人員應當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選拔職位的具體要求,且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副處級領導職位

1、須擔任正科級職務(含非領導職務)滿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職)。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年齡一般應在40周歲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在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也應具備與之相當的資格。

(二)縣(區(qū))科級領導職位基本資格條件詳見各縣(區(qū))公選公告。

四、公開選拔的工作步驟

公開選拔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公開推薦、筆試、面試、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的程序進行。同時設立監(jiān)督電話,實行全程監(jiān)督。

(一)發(fā)布公告。保山市2010年面向社會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公告由市公選辦于7月21日在保山日報、保山電視臺、保山電臺、保山黨建網等主要新聞媒體上發(fā)布。各縣(區(qū))在市級或縣級主要新聞媒體同時發(fā)布公選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0年7月21日-7月31日。

2、副處級領導職位公選在市公選辦和五縣(區(qū))委組織部設報名點。外州(市)報名人員直接到保山市公選辦報名;五縣(區(qū))報名人員到縣(區(qū))委組織部報名;市直單位,市屬企事業(yè)單位,中央、省屬駐保單位由單位統一組織到市公選辦報名。

3、科級領導職位公選在各縣(區(qū))委組織部設報名點。外州(市),五縣(區(qū)),市直單位,市屬企事業(yè)單位,中央、省屬駐保單位報考人員直接到所報職位所在的縣(區(qū))委組織部報名。

4、每一位報名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者必須按規(guī)定填寫《云南省2010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在云南網上下載),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資格條件要求的任職文件或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對其進行資格初審。報名者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所有報名材料(文件、證書除外)均需提供電子版。

(三)公開推薦

1、對報考副處級領導職位的報名人員,各縣(區(qū))委、市直各單位黨委(黨組)在資格初審的基礎上,于8月5日前召開會議,對初審通過的報考人選進行公開推薦。參加會議推薦人員范圍參照個別提拔擔任副處級領導干部的推薦范圍確定。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由各縣(區(qū))委、市直各單位黨委(黨組)根據推薦結果審查確定本單位參考人員,形成《公開推薦參加公選副處級領導干部考試人選情況報告》上報市公選辦。

2、對報考科級領導職位的報名人員,各縣(區(qū))所屬鄉(xiāng)鎮(zhèn)、各單位黨委(黨組)在資格初審的基礎上,于8月5日前召開會議,對初審通過的報考人選進行公開推薦。參加會議推薦人員范圍參照個別提拔擔任科級領導干部的推薦范圍確定。各縣(區(qū))所屬鄉(xiāng)鎮(zhèn)、各單位黨委(黨組)根據推薦結果審查確定本單位參考人員。

推薦時要注意引導參會人員綜合考慮被推薦人選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尤其要把好政治素質關,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干部推薦出來參加公推公選考試。

(四)資格復審

1、報考副處級領導職位人員的資格復審。市直各單位、各縣(區(qū))組織人事部門要做好報考人員的登記、證件查驗、資格審查和報名條件的匯總上報等工作,對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登記表》和各種證明材料,要認真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嚴格審核把關,提出意見并加蓋公章,于8月6日把本單位初審符合條件和資格人員的報名資料及《公開推薦參加公選副處級領導干部考試人選情況報告》上報市公選辦。8月10日前經市公選辦復審后,向符合條件和資格的報名者發(fā)放準考證。

2、報考科級領導職位人員的資格復審。報考科級領導職位人員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要做好報考人員的登記、證件查驗、資格審查和報名條件的匯總上報等工作,對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登記表》和各種證明材料,要認真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嚴格審核把關,提出意見并加蓋公章,于8月6日把本單位初審符合條件和資格人員的報名資料上報縣(區(qū))公選辦復審。8月10日前經縣(區(qū))公選辦復審后,向符合條件和資格的報名者發(fā)放準考證。

根據《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經資格復審,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獲準參加筆試的人數不足10人的職位,該職位不再進行公開選拔,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公開選拔職位。

(五)筆試。筆試定于8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試卷由省公選辦按職位類別制作,評卷工作由省公選辦統一組織。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并在市級和縣級主要媒體上公布。公選副處級領導干部筆試工作由市公選辦負責。公選科級領導干部筆試工作由各縣(區(qū))公選辦負責。

(六)面試。面試定于9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履職能力。公選副處級領導干部面試工作由市公選辦組織進行。公選科級領導干部面試工作由各縣(區(qū))公選辦組織進行。

面試小組由領導干部、專家、組織人事干部和“兩代表一委員”組成。同時,邀請部分干部群眾旁聽。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各占50%加權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并通知本人。

根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每個職位的考察人選??疾烨皩疾烊诉x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在市級和縣級主要媒體公告。

(七)組織考察。公選副處級領導干部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公選科級領導干部考察工作由各縣(區(qū))委組織部組織實施。要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結果進行量化評分,并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分別占40%和60%的權重比列,提出該職位人選的排名順序。

(八)研究決定。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公選副處級領導職位由市委組織部研究提出各職位擬任人選建議方案,報市委常委會討論作出任用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根據《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經市委常委會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公選科級領導職位由各縣(區(qū))委組織部研究提出各職位擬任人選建議方案,報縣(區(qū))委常委會討論作出任用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根據《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經縣(區(qū))委常委會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按規(guī)定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節(jié)假日除外)。

(十)辦理任職手續(xù)。公示后,未發(fā)現影響任用問題的人選,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xù)或按照有關規(guī)定推薦、提名。在市級和縣級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選拔結果。

委任制干部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按規(guī)定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xù);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職滿一年仍需進行考核,勝任者繼續(xù)任職;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保山市公選辦負責解釋。

市公選辦地址: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 0875-2166131

舉報電話:0875-12380

附件:1、公選報名登記表(封面,第2頁)

2、填表說明(第3頁)

3、公選報名登記表(第4頁)

點擊下載:報名登記表

保山市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辦公室

2010年7月21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保山市公務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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