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州市荔灣區(qū)教育局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閱讀:1042 次 日期:2014-11-26 1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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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為進一步加強廣州市荔灣區(qū)教育局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隊伍結構,推進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現在廣州面向社會(荔灣區(qū)教育系統(tǒng)在編人員不參加本次公招)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00名(具體招聘職位見“附件1”)。

一、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身體健康;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

5、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增城市、從化市)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之《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各職位具體要求見《2014年廣州市荔灣區(qū)教育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職位表》(附件1)。

2、應屆畢業(yè)生為2015年畢業(yè)人員和2013年、2014年持有效暫緩就業(yè)協議書的往屆畢業(yè)生;2015年畢業(yè)人員要求在2015年7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否則取消應聘資格。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yè)不超過2年的視為應屆畢業(yè)生,超過2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4、應聘語文教師職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

5、2015年畢業(yè)人員及心理、特殊教育、康復、農藝、體育、美術、音樂、舞蹈教師職位應聘者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需承諾在試用期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按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處理;其他應聘人員必須持有與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6、應聘人員所修學的專業(yè)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或符合職位表的要求。職位要求是師范類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交由所在大學或學院提供的師范生證明原件。

7、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二、報考須知

1、每個應聘人員根據所學專業(yè)限填報1個具體應聘學校職位。

2、每個職位的計劃聘用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開考,未達開考比例的,按比例調減招聘職位數;遇到報名人數少于3人的,取消該職位的招聘。

3、相關年齡年限計算以2014年12月31日為界(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年限要求以此類推)。

4、為方便聯絡,請所有考生在應聘期間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三、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12月10日上午9:00至12月12日下午17:00。

2、應聘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

3、網上報名成功后通過網上支付系統(tǒng)繳納報名及考務費50元,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14日17:00。因未達到規(guī)定報考人數而取消招聘職位的,將退還相應職位應聘者已繳納的報名費及考務費,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者不予退費。

4、網上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9:00后通過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14年12月27日或28日(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2、筆試地點:詳見自行打印的準考證。

3、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成績按3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內容包括學科專業(yè)知識(占90%),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等(占10%)。

4、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的公布:在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選;同一職位招聘人數為4人及以上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選,同一職位招聘人數為3人及以下按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查;遇到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取筆試中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較高者。

5、筆試成績于筆試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考生可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查詢。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同時在《荔灣教育網》(http://www.gzlwedu.net.cn)上公布。

五、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1月14日至1月16日(具體時間、地點、安排以荔灣區(qū)教育局通知為準)。

2、進入資格審查人員,本人攜帶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連同《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2)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3、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同時提供《資格審查目錄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資格審查期間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的視為審查不合格。

4、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2015年1月中下旬在《荔灣教育網》(http://www.gzlwedu.net.cn)公布。

六、面試

主要測試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yè)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滿分為100分,按70%折算計入總成績。

1、面試時間、地點:擬定2015年1月下旬,報考美術教師職位的考生將安排兩個時段進行面試,其中包括集中專業(yè)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以荔灣區(qū)教育局通知為準)。

2、2015年1月下旬在荔灣教育網(http://www.gzlwedu.net.cn)公布面試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按比例折算相加后得到的應聘人員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七、體檢

1、在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按與該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若出現總成績分數相同的情況,則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決定進入體檢;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以筆試中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高低順序決定進入體檢。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zhí)行。

4、若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在應聘該崗位的綜合總成績按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由考核對象畢業(yè)院校(應屆畢業(yè)生)、戶籍所在地相關部門或原工作單位出具現實表現鑒定和計劃生育證明??己瞬缓细竦模∠赣觅Y格,可在應聘該崗位的綜合總成績且體檢合格的人員中按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九、公示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名單在《荔灣教育網》(http://www.gzlwedu.net.cn)進行公示。

十、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條件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在《荔灣教育網》(http://www.gzlwedu.net.cn)公布聘用人員名單,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應屆畢業(yè)生須取得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人選放棄聘用或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將從符合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一、其他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或考核等過程中作弊的;

(二)應屆生試用期為一年,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六個月,并按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行人員聘用制(不負責配偶調動和工作安排)。聘用期間按國家、省、市以及荔灣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xù)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所有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聘用教師職位的按專業(yè)技術12級崗位確定崗位,如職位表有特別說明的按相對應級別進行聘用。

(四)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fā)的《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規(guī)定,持省外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的社會人員,要求必須在一年內辦理換證確認手續(xù)。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荔灣區(qū)教育局可根據工作進度作出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時間及時在《荔灣教育網》(http://www.gzlwedu.net.cn)上公布,請參加應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荔灣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聯系電話:020-81932982。荔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jiān)管,聯系電話:020-81939593;荔灣區(qū)紀委負責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為020-81958161。

廣州市荔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荔灣區(qū)教育局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

1、2014年廣州市荔灣區(qū)教育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職位表

2、廣州市荔灣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資格審查目錄表

3、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4、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5、考試錄用專業(yè)目錄(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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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廣州市荔灣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資格審查目錄表.doc》來源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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