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現就宜昌市2014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證申領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宜昌市考生,應于2014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在2014年12月16日至30日期間,由本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宜昌市司法局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相關手續(xù)。
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人員,應提交下列材料以供審驗:
(一)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
(二)二代身份證原件(由受理申請機關審驗后退回)及復印件。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打印的本人戶口簿(由受理申請機關審驗后退回)及復印件(戶口簿首頁及本人信息所在頁復印在同一頁面上)。
(三)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原件(由受理申請機關審驗后退回)及復印件。
持港、澳、臺地區(qū)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司法部將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管理平臺傳送資格申請人學歷證書查驗結果,由我局審驗畢業(yè)證書的姓名、照片、畢業(yè)證書編號與申請表所填信息是否一致。資格申請人畢業(yè)證書未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機構查驗的,將書面通知本人,限在30日內提交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的《學歷認證報告》。
(四)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6張(須申請人在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時提交的同一底片照片)。
(五)由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未受刑事處罰證明。
(六)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出具未開除公職、品行良好的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居住地居民委員會出具品行良好的證明。
申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復印件一律采用A4紙張,所有證明必須為打印版本。
三、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參考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在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再行申辦,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通知。
四、申請人領取《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五、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六、聯系人:李艷;聯系電話:18972002806 6758077。
七、辦公地址:宜昌市學院街14號311室。
宜昌市司法局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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