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guī)劃綱要》、《云南省州市以上黨政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紅河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和《紅河州組織系統(tǒng)干部資格準入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部領導研究,決定在全州公開選調公務員到州委組織部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三)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四)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五)堅持個人意愿與組織安排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
紅河州內縣市、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在職人員。
三、基本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為人正直,堅持原則,公道正派,誠實守信,作風民主,善于團結同志,以身作則,廉潔自律。
(二)堅決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熟悉黨的組織工作方針和政策。
(三)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備勝任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業(yè)務知識以及身體條件,熱愛組織工作。
(四)中共正式黨員,有五年以上工齡(2005年10月7日前參加工作),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四、選調崗位和資格
代碼 | 崗 位 | 人數(shù) | 資格 |
Hhzz01 | 副科級干部 | 1名 | 1、32周歲以下(1978年10月7日及其以后出生),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2、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3、現(xiàn)在縣市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或組織部工作且具有在鄉(xiāng)鎮(zhèn)擔任副科級領導經(jīng)歷(含掛職鍛煉)的,或者現(xiàn)在鄉(xiāng)鎮(zhèn)擔任副科級領導且具有在縣市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或組織部工作經(jīng)歷的干部。 |
Hhzz02 | 科員 | 3名 | 1、30周歲以下(1980年10月7日及其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2、在縣市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或組織部工作滿一年,有一定的文字綜合能力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3、具有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經(jīng)歷滿一年(含掛職鍛煉)。 |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0年10月9日上午8:00至10月14日下午5:30截止。報考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超過報名時間一律不予受理。
(2)報名地址:蒙自州級行政中心州委辦公大樓州委組織部辦公室B408室。州委組織部辦公室聯(lián)系人:李穎(州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聯(lián)系電話:3730405。在各縣市委組織部辦公室設立報名點,接受本縣市報考人員報名。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者可以通過紅河人才網(wǎng)、紅河黨建網(wǎng)下載《2010年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按表中要求填寫完畢后直接到州、縣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報名,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務證明、公務員身份證明和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由縣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出具)材料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紅底彩色照片3張(寬28mm×高42mm),以及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報名要求
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每個職位選調計劃與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小于1:5,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
3、資格審查
根據(jù)公開選調方案的要求,州委組織部將組織相關人員對所有報考人員的條件、資格和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并在紅河人才網(wǎng)、紅河黨建網(wǎng)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異議的報名者發(fā)給準考證。
六、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確定人選、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統(tǒng)一考試
1、筆試。組織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對選調崗位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荚噧热轂檎呃碚撝R、時事政治、寫作能力。根據(jù)應試者的筆試成績,按得分由高至低的排序,按選調職位與應試者1:3的比例確定選調人選參加面試。
2、面試。主要測試選調人選對履行選調崗位職責所必備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包括: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適應能力、情緒控制能力、儀表氣質等。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或演講答辯的方式進行,由部領導和科室長組成評委小組,評委對應試者進行評分。
筆試、面試定于2010年10月下旬在蒙自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根據(jù)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3:7的權重計算個人總成績,兩項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分×30%+面試分×70%。
(2)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部領導評委組的評分為該組評分的平均數(shù);科室長評委組的評分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的平均數(shù);部領導評分和科室長評分占面試成績的權重分別為6:4。
(二)組織考察
1、根據(jù)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按選調人數(shù)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名單在紅河人才網(wǎng)、紅河黨建網(wǎng)進行公示??疾烨皩疾烊诉x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若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者,則順延取第三名作為考察人選,保證每個選調職位有1:2的差額考察比例。
2、考察工作由州委組織部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對預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
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和組織考察情況,集體研究差額票決確定擬選調對象。將確定為擬選調對象的基本情況在紅河人才網(wǎng)、紅河黨建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扣除法定節(jié)假日)。公示期滿后,無影響其選調問題者,由州委組織部按有關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
七、其它事項
(一)公開選調工作的有關信息將通過紅河人才網(wǎng)(www.hhzrc.cn)和紅河黨建網(wǎng)(www.hhdj.hh.cn進行發(fā)布。)
(二)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選調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的,取消報名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歡迎社會各界對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監(jiān)督。(州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科,監(jiān)督電話:3730409 12380)。
本公告由州委組織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3730405 3730406
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