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護士的權利
總計六項權利。兩個利益(物質和精神利益)、兩個安全(執(zhí)業(yè)安全和人身安全);學習培訓;獲得履行職責相關。
(1)獲得物質報酬的權利
(2)獲得表彰、獎勵的權利
(3)安全執(zhí)業(yè)的權利
(4)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權利
(5)學習、培訓的權利
(6)獲得履行職責相關的權利(建議批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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