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各類應用文體的寫作
學習目的和要求:過本章的學習,基本掌握公務性文體、會議性文體、法規(guī)協議性文體、事務性文體、司法性文體、科技文體中常用文種的特點、基本結構模式與寫作方法,加強寫作練習,不斷提高寫作水平。第一節(jié) 公務性文體
公文是應用文的主體,是傳達、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發(fā)布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請求和答復問題,指導和商洽工作,報告情況,交流經驗等的重要工具。公文有別于其他文書的特征在于:
第一,公文由法定的作者制發(fā)。所謂法定作者,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權力、承擔義務的社會組織及其領導人。公文在發(fā)布時必須具備各種法定的生效標志,如社會組織的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簽署等。
第二,公文具有法定的權威性。公文在法定的時間與空間范圍內,能夠對受文者的行為產生一定程度的強制性影響。
第三,公文具有現行效用。公文在其內容所針對的現行公務活動中直接發(fā)揮實際效力,具有依據和憑證功能。
第四,公文具有規(guī)范的體式。體式是文體與格式的總稱。公文的規(guī)范體式是指公文的文體和格式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guī)定,各類社會組織在撰制時必須遵守,不能各搞一套。
第五,公文具有特定的處理程序。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收文和發(fā)文都有一定的處理程序,各環(huán)節(jié)都有順序性和規(guī)范性,不能各搞一套。
根據以上特點,我們在撰寫公文時,除必須遵從諸如文字通順、觀點與材料統一、結構合理、層次分明、主題明確等一般文章寫作的共同規(guī)則之外,還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1)公文的內容要準確無誤、講求實效。即公文的觀點必須合法、合理和全面,內容必須真實、可行,注重實效。
(2)公文的語言要嚴謹周密、簡潔明了、莊重得體。
(3)公文的文面要符合規(guī)范、整齊劃一。文面即公文的外觀形態(tài),包括公文用紙、字跡符號、行款格式等要素。
(4)公文撰擬的步驟要嚴謹有序。一般包括明確要求、確定文種、撰寫提綱、選擇材料、草擬文稿和修改潤色等環(huán)節(jié)。